【明慧资料馆】
3515、徐浪舟(Xu,Langzhou),男 ,39岁,四川攀枝花市警察徐浪舟,一九九四年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后,年年被评为优秀警察,攀枝花市电视台还为徐浪舟做过报导。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徐浪舟曾遭二年劳教迫害,随后不久被非法判刑八年半,在多个监狱遭受迫害,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九岁。
徐浪舟,身高一米七八左右,出生于一九七三年,是攀枝花市交警一大队优秀警察,专职处理交通事故。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严格按照真、善、忍来要求自己的思想行为,在炼功后的短短时间内,身患的疾病消失,身体健康。徐浪舟以前抽烟、喝酒,对事故逃逸司机,抓着就打,请吃也去,送钱送礼也要,而在炼法轮功后去掉了所有恶习,而且工作更加认真负责,踏实敬业,处理交通事故又快又好又公正,年年被评为优秀警察。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警察却被迫害致死。
一、上访被无理开除、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来,中共宣传机构做了一系列诬蔑法轮功的报导,徐浪舟认为报导的是不实的,是栽赃陷害,造谣造假。徐浪舟相信政府,为了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任,就去北京信访办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却被绑架并押回攀枝花关进拘留所,几天后才放回。随后单位要徐浪舟在信仰法轮功与交警工作之间作选择,徐浪舟的选择是:法轮功和工作都要。最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单位无理开除。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徐浪舟去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信访办上访,准备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澄清事实,结果话没说完就被信访办工作人员举报到公安局,被市公安局“六一零”非法抓捕以后,又被绑架到户口所在地东区大渡口派出所。当天晚上关在派出所的地下室,没有床、没有凳子,室内什么都没有。攀枝花人都了解攀枝花的气候是属于早晚穿棉衣中午穿纱,温差很大,冬月的天气,徐浪舟穿着单薄的衣服,被冻了一晚上。第二天又被非法送进了看守所,拘留了一个月才释放。
二、在看守所、劳教所遭酷刑
二零零零年徐浪舟在自己家的户外炼功,被绑架关押在攀枝花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内向犯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警察迫害“上刑床”连续十三天(手和脚呈大字型被手铐固定在铁床上,胸部横绑粗铁链,二十四小时不能动弹,吃喝拉撒全在上面,人极度痛苦)。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五日,徐浪舟被攀枝花市六一零系统非法劳教两年,后送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
徐浪舟在新华劳教所受尽了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残酷折磨。因坚持信仰,劳教所警察可以拿几万伏的电棒触到法轮功学员的身上,触到的地方马上烧一个洞,冒烟。劳教所继续施用酷刑要徐浪舟放弃信仰,几个警察动手,强制按在地上捆警绳,脚踩在徐浪舟脸上,半边脸摁在砖碴上,脸上被摁伤了,流出了鲜血,绳子都勒进了肉里,五花大绑后,丢在大热天的坝子里晒太阳。徐浪舟从劳教所出来时脸上还有伤痕,肩膀上还有捆过的绳印。
徐浪舟在劳教所被强迫烧砖,温度很高,砖还是火红的,就叫徐浪舟去捡,捡出的砖放在坝子上还能点燃纸烟。一般的衣服穿着进洞出来后就全变红了。所以大热天三十-四十度也都要穿上棉衣棉裤,手上套上剪下的棉衣袖子再在袖子上垫上汽车轮胎胶皮,才能进去捡。三十岁以上的年轻人进去只能捡两分钟,多数捡砖的人出来后都无法站立,全身是灰,都称出砖的人为“兵马俑”、“土陶人”。就这样度过了两年,因徐浪舟不放弃做好人的信仰,又被加期九个月。往哪儿“转化”呢?徐浪舟炼功以后去掉了以前的恶习,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连续几年都是优秀警察,这样的好人是不是要把他转坏呢?
三、再遭绑架逼供、被非法判刑
徐浪舟在劳教所时,其妻子承受不住迫害的压力和徐浪舟离了婚。徐浪舟从劳教所满身伤痕的回来,住在妹妹家恢复身体一年多也不得清静、国保警察经常骚扰。回来后上无片瓦,八方借钱,为了生存,徐浪舟和别人合伙开涂料厂用以糊口,生产刚刚上路就又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上午九时,徐浪舟正在涂料厂上班时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等人绑架。参与绑架的秦刚、邹勇军、孙支文等十多名警察,他们全部穿的是便衣,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与土匪一样,强行用黑袋子把徐浪舟的头蒙住,直接绑架到盐边新县城B区金谷酒家二楼会议室暴力取证。
恶警秦刚、邹勇军等人把徐浪舟吊起来迫害,吊了一天一夜,三天两夜不准睡觉。秦刚、邹勇军、黄津勇等人轮番上阵,昼夜不停的提审折磨,由于心虚理亏,也不敢向徐浪舟出示身份证件,每次作笔录都故意空出讯问时间、地点、讯问人、记录人等栏目不填,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将讯问时间填成每隔四小时提审原告一次,讯问地点由金谷酒家改为盐边县公安局,强迫徐浪舟承认“诬陷证据”。秦刚强迫徐浪舟签字,徐浪舟不签,秦刚说:你不签、不认,老子弄死你!他们是强迫人签字后再填内容。徐浪舟被折磨得神智不清。绑架时国保警察收走了徐浪舟随身带的一个包(后来证实包内装的是涂料厂的帐本、收据及现金三千多元),但警察硬说其包里有一包法轮功资料并且不承认包里有钱,而且国保人员邹勇军欺骗徐浪舟所在涂料厂的工人去作伪证……。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四日盐边法院非法开庭,徐浪舟揭露了警察的暴力取证恶行,并申明酷刑折磨中神志不清时所言作废。因“证据不足”,法院迫于众怒未能立即判刑。在六一零办公室等对法院的强压下,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日,盐边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审判长不顾暴力取证的诬陷事实,在没有任何犯罪证据的情况下,用攀枝花市六一零恶警诬陷的材料,不顾法律尊严,迫害善良,对徐浪舟非法判刑八年零六个月。
四、在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一月,徐浪舟被绑架到四川省广元监狱非法关押。二零零五年七月,徐浪舟仅因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打了一下招呼,就被冉伟、何仲等关禁闭十五天,徐浪舟曾被绑架犯何兵殴打。
广元监狱非法关押六年,都不准他给家人打一次电话。他的老母亲从攀枝花七次来探望他,监狱恶警都毫无人性的拒绝他们母子相见。二零一零年冬天,徐浪舟被转监到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拒穿劳改服,被狱警马茂林指使犯人将他所有的衣、裤剪烂,只让他穿一条内裤。徐浪舟为了揭露狱警的流氓迫害,绝食抗议。二零一一年一月份徐浪舟的家人去看徐浪舟时,才知道这种下流无耻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徐浪舟妹妹徐浪莎接到乐山五马坪监狱电话,通知徐浪舟因绝食导致病危。九月十二日,她从大连赶到五马坪监狱探视,从监狱医生处了解到徐浪舟胃部出现巨大溃疡。见面时徐浪舟消瘦不成人形的情况让她大吃一惊。徐浪舟告诉她因为衣服被狱警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全部用剪刀剪碎,所以他只能以绝食表示抗议。甚至徐浪舟与她见面都没有衣服,只能借他人衣服穿。徐浪舟还说,绝食之前长期被狱警马茂林和杨建元等人殴打,其中一次被他们用绳索捆绑吊打两天一夜。
徐母彭广贞曾问瘦的皮包骨的儿子为何不买芝麻煳、奶粉等营养品,徐浪舟回答狱警不卖食物,只卖洗漱用品给他,狱警却对他大声呵斥,又当着徐母的面把他强行拖走。徐浪舟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写给母亲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这个月警察已卖奶粉、芝麻糊等软食给我,请您放心。”徐浪莎、彭广贞的证词与警察的说辞谁更可信?
直到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份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才让徐浪舟的家人给徐浪舟寄衣、裤和一千元钱。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五马坪监狱通知徐浪舟的家人去四川省成都病犯监狱(对外称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说是徐浪舟的胃穿孔需做手术。三月八日,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彭光珍在儿子徐浪舟昏迷中被迫签字。手术三天后,徐浪舟能喝稀饭,医院不让彭光珍护理儿子,彭光珍只好在外面找旅馆住下。三月十八日晚医院通知说徐浪舟死亡。
徐浪舟的遗体现在四川新都殡仪馆,家人要求公正法医重新验尸,查明徐浪舟的死因。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五马坪监狱邮编:614503.五马坪监狱监狱长(书记):祝伟。副监狱长(管所谓思想改造):田意,办公室电话:833-4379003.
四川省成都病犯监狱(对外称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
四川省成都病犯监狱,是四川省编委批准在省金堂监狱三监区的基础上成立的第一个单独的病犯监狱。对外称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成立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在成都双流机场附近。从外观来看与其他医院并没有差别,不过普通电梯只能升至六楼,七楼则是病犯监区,像监狱一样戒备森严,狱警兼任医生。
四川省攀枝花市优秀警察、法轮功学员徐浪舟被乐山五马坪监狱和四川省警官总医院(又名成都病犯医院)迫害致死快四个月了,医院和狱方不但不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而且近期又威胁说将于七月二十一日强行火化遗体。
徐浪舟因急性胃穿孔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至十七日期间在四川省警官总医院住院治疗。三月七日入院后,三月八日进行了胃穿孔修补术,三月九日徐母到医院看望儿子时,主刀医生告诉她手术很成功。到三月十三日徐母见到徐浪舟时,徐的情况非常好,人很清醒,能坐起与他的妈妈谈话:“妈妈,你给我买个盆子,买点洗漱用品来。”
后来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徐母都去医院看望儿子,但医院不让见,但告诉她儿子恢复得很好,并且可以吃流质、半流质食物了。到了十七日晚上二十二点左右,徐浪舟的妹妹接到电话,被告知徐浪舟病危,要转华西医院治疗。
三月十八日早晨,徐母到医院时看见的情况是徐浪舟已完全昏迷,只有进气,没有出气,医院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没有给他吸氧、没有上呼吸机、没有上心电监护、也没有输液。当时徐母一再要求马上转院,结果院方拖到当天十二点过才转院。并且不告诉徐母转到哪家医院哪个科室。直到三月十九日,徐浪舟的妹妹接到电话说徐浪舟已于十八日晚上二十二点五十五死亡。
由于家属认为徐浪舟死的太蹊跷,要求医院和监狱方给予合理的解释,要求进行尸检,但乐山市五马坪监狱、四川省警官总医院及乐山市检察院却拖延迟迟不进行尸检。坚持称徐浪舟是正常死亡。那如果真是正常死亡,又为何不敢做鉴定呢?这不是正说明有问题吗?徐浪舟妹妹被迫走访了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又就哥哥的死因疑点及哥哥在五马坪监狱遭受的折磨虐待分别向省人大及乐山检察院投诉,五马坪监狱怕事被闹大才不得不勉强同意,却提出就在省内找司法鉴定所。徐家坚决不同意,坚持在省外找第三方鉴定机构。
徐浪舟妹妹先后找到重庆几家出名的司法鉴定所,头几家刚开始还同意,但后来就突然变卦,都以太忙为由推却了,直到四月十二日才有一家承诺一定“客观、公正”的名为“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机构愿意做此鉴定。徐浪舟妹妹因大连单位催,家中小孩无人带,与该所办完手续后于四月十四日离开成都回到大连。后来由乐山检察院与该所联系,两万多元的鉴定费用也是由乐山检察院垫付的。
四月二十日,五马坪监狱突然找到徐浪舟母亲,以两万多费用相威胁,逼她在一份“承诺书”上签字,上面有三条:一、如鉴定结果徐浪舟系正常死亡,一切费用由徐家出;二、如果是非正常死亡,费用由狱方出;三、鉴定结果一出来,无论是正常还是非正常死亡都必须火化遗体。 因徐妈妈拿不出两万多元,又不愿放弃调查儿子死因的机会,只好被迫在那张所谓“承诺书”上签字并盖上手印。
直到四月二十四日,距离死亡时间已经三十六天了,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戴所长及一助手终于到新都东林殡仪馆开始取证进行尸检。
尸检已过去两个多月了,徐母从重庆市法正司法鉴定所获知鉴定报告已于六月二十八号寄给了乐山市检察院。徐母于七月十一日去乐山市检察院拿尸检报告,被守门的保安拦住不让进门,徐母说明来意后,保安给里面打电话,被告知报告要去乐山五马坪监狱拿。
徐母又赶往五马坪监狱 ,可是监狱已下班,直到下午两点半左右,徐母找到了乐山市检察院驻五马坪监狱办公室,坐在外面的地上等。这时,有人(狱方工作人员)上来问她是不是徐浪舟母亲。来人说检察院的人要等会儿才会来,让徐母到办公室坐会儿,徐母被引入到七楼一间办公室。
在这个办公室,狱方很多工作人员对徐母的态度可以用“围攻”来形容。他们几次三番的拿出摄像机给徐母拍照、摄像,被徐母制止,说他们这样的做法是侵犯公民的肖像权,这些所谓警察却骗徐母拿出摄像机说已经删除了,因为徐母也不懂摄像机如何用。他们对徐母说些污蔑徐浪舟的话,徐母与他们讲徐浪舟是怎样一个人,这些警官们理屈词穷,又叫嚣说徐浪舟不忠不孝等污蔑之词。
后来检察院的人回来了,徐母又到了乐山市检察院驻五马坪监狱办公室。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徐母说,要拿鉴定报告可以,但说鉴定结果徐浪舟属正常死亡,要求徐母支付两万多元的鉴定费。徐母要求看鉴定报告也不行,只是念给她听。徐母告诉他们:从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获知,鉴定时徐浪舟内脏器官已腐烂变质,而且鉴定时,完全没有家属参与。这样的话,鉴定还有效、还公正吗?徐母提出:她的儿子好好被诬判进到监狱去,给迫害死了,还让家人出钱,太不讲道理了。家人对死因提出严重质疑,监狱方不但不主动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的清白,还拖延尸检时间,致使过了最佳鉴定时间,如果有鉴定费用,这本应狱方来出。
后来徐母提出复印病历,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又欺骗老太太说,病历在重庆市法正司法鉴定所,让去重庆复印。老太太说,那行啊,那你们给出个证明,打个电话也可以啊。他们当然不会这样做,因为病历在医院必须保存十年以上的,这是明显在欺骗老太太不懂。
后来狱政科的王科长也来了,要跟徐母商量火化徐浪舟遗体事宜。好些男女警察拉住老太太说要“商量”。这些警察的目的就一个要求火化遗体。老太太给他们讲:办不到,没有搞清楚我儿子的真正死因之前,不能火化。
徐母看到无法得到病历和尸检报告,看那些警察只是想让她尽快将遗体火化,再与他们交涉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就准备离开回家。可是,一大帮警察上来拉她,不让她走。徐母又被拉进院子里,这些警察们要求老太太住下来再商量。徐母见他们还是在火化遗体上打转转,只好再次离开。一大帮警察又上来拉她,徐母大声呵斥他们,说监狱和检察院合伙欺负老百姓,好不容易才挣脱他们离开了。
狱政科王科长,放狠话说:无论如何七月二十一号将强行火化遗体。徐母急了,说:“办不到,没有我的签字,谁也不能这样做。如果你们真要这样做,那你们先把我这老太婆火化了。”徐浪舟在监狱不明不白的给弄死了,狱方不给家人个说法,反而还要强行火化,这不是想消灭证据吗?是什么支撑这些所谓警察这样无法无天?
攀枝花市六一零市国保支队打手:段清(四十多岁,戴眼镜,一米六五左右,偏瘦)、黄涌津(三十多岁,牛眼睛,身高一米七左右,略胖)、孙支文(三十多岁,小眼睛,身高一米七左右,偏胖,这三人专对法轮功学员酷刑逼供、手段残酷、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徐浪舟(已迫害致死)、肖会再等等。
徐浪舟的母亲一直拒绝火化遗体,要求调查死因,却遭到成都双流警官医院、乐山五马坪监狱、乐山检察院等一系列的阻拦,他们似乎急于掩盖真实死因。目前,徐母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起刑事控告,要求调查监狱谋杀徐浪舟的罪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四川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现等待法院判决。
从专家的分析,可以看到四川省警官总医院,在徐浪舟医危入院做手术后,在医院中有人故意用暴力殴击徐浪舟于死地。而这种故意却在警官医院、乐山五马坪监狱、乐山检察院、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整个过程的表现中,都有共同体现。连成都市新都区东林殡仪馆都限制家属照相、看尸体,只让看头部。这都是出于极力掩盖真实的死因。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点三十,四川省高级法院内,“优秀警察徐浪舟被迫害致死,家属要求国家赔偿案开始审理。赔偿申请人(即受害人母亲,以下简称“申请方”)彭广贞、代理律师王全璋、陈以轩出庭。五马坪监狱(现为“嘉州监狱”)、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以下简称“赔偿方”)。
赔偿申请人展示了徐浪舟去世后第三天拍摄的遗体照片、证人视频,同时综合监狱赔偿回覆等各类证据,提出的线索进行举证;赔偿方在庭上表现相当被动,甚至连该证明什么都没搞清楚。
本案开庭过程中有两、三个不明身份者进入旁听,其中一个可能是省监狱管理局的中层领导,十一点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现等待法院判决。
被告方由省监狱局法规处张伟、五马坪监狱狱政科王政强和法制科科长组成,这位法制科长坐在中间位置,开庭期间却几乎一言不发,如同在坐镇观察。监狱管理局本来聘请了一名律师,因委托手续不全上了庭后又下来了,并全程参与旁听。
赔偿申请方展示了徐浪舟去世后第三天拍摄的遗体照片(见下图)、证人视频,同时综合监狱赔偿回覆等各类证据,证明徐浪舟在广元监狱关押了五年半都没有出问题,转监前夕家人还去探望过,他身体很健康,广元监狱狱警也说他身体很好,从没有说他有对抗管理、绝食等问题,可转到五马坪监狱不到两年就突然死亡了。五马坪监狱也证明这期间徐浪舟存在多次绝食、反覆绝食(抗议酷刑转化)的事实。
赔偿方在庭上表现相当被动,甚至连该证明什么都没搞清楚。申请方提出质询后,他们的回答散乱无章,既无针对性又无说服力,既在回覆同时又提出质询,以至于连审判长都不得不暗示他们怎样举证,以至于轮到他们质询时他们已无话可说,完全陷于举证不能的状态。他们提交了监狱犯人和警察的证词、造假的病历以及明显受操控制成的司法鉴定书,以此证明狱方无责任,重复声明“人是病死的,监狱尽心治疗了”、“监狱不存在酷刑虐待,没有吊打行为”等等,但是,最终他们都没能够出示任何有利证据。立案后,申请方律师曾要求调取监控录像,庭上又提醒对方可以用录像等这一类确实证据洗脱嫌疑,不要光凭口头说辞,但是监狱始终不予提交。
徐浪舟的母亲当即驳斥对方:“你们提交的所谓证词根本没有可信度。监狱里面的酷刑和违法行为,不要说犯人,就连里面的警察都不敢说,说完就要遭你们报复……你监狱管理局去调查五马坪监狱的管理情况,不就是老子调查儿子,儿子有违法犯罪行为,老子会不包庇?”
监狱方声称“尽力”,可在徐浪舟病危后十多小时不转院、不予救治。监狱医院对这种不做为的变相杀人行为必须做出解释。
从心理角度进行分析,真的无辜者会主动出示关键证据,积极配合甚至主动要求进行能够澄清事实的调查,但是监狱的表现却恰恰相反:
徐浪舟去世后,监狱便瞒着家人,擅自签字拒绝尸检(如图,邱云南为五马坪监狱九监区副监区长,该监区为入监队);
乐山检察院又当面向家属撒谎:“我们已经做了尸检,是正常死亡。”可当家人要求看报告时,检察官顿时哑口无言并低下了头;
家人要求将遗体放在零下十八摄氏度下保存,监狱却不照办,故意造成遗体腐烂;
同时监狱与检察院联合阻碍家属从省外请人做司法鉴定,最终在家人一再坚持和控告下才妥协;
家人联系的几家重庆鉴定所本来都很积极,但一经乐山检察院电话联系之后,都找理由推脱了;最后终于找到一家鉴定,也相当不合常理地对徐母处处防范;
做尸检时,徐母是现场唯一的家属,可两个女警却将她强行拖离;
尸检取证后,鉴定所居然“劝”徐家火化遗体;最后连尸检报告都不给徐母,却只给了监狱;
尸检前,狱方以尸检费要挟逼徐母签了一份无效的“承诺书”,尸检报告出来后又以此威胁妄图强行火化遗体;
警察命令殡仪馆不准徐家亲友检察遗体,不允许拍照,那里工作人员还对徐家亲友跟踪、偷拍……
徐母到五马坪监狱索要病历和尸检报告,遭到几个狱警的凶狠围攻,并多次放言要强行火化遗体;狱警还把请来的北京律师拉到一边威胁,并卑劣的通过北京司法局下令律师所立即召回律师。
根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以下简称“华西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单,徐浪舟的死因是:上消化道穿孔术后急性肾功能衰竭、代谢性酸中毒、高钾血症、重度贫血、呼吸循环衰竭。徐浪舟身高一米八,死亡时体重只有九十斤。徐浪舟在监狱是否遭受了不人道的待遇?
徐浪舟是在手术后恢复良好的情况下,突然“病危”的。狱方提供的病历能否证明,对于在消化道修补手术恢复的很好的情况下,致徐浪舟死亡的急性肾衰竭及气胸等症状是“正常情况”。两者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概率是多少?该病历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专业鉴定?能否让专业人士认同信服?
申请方陈律师经请专业医生对病历进行分析后,对监狱的治疗提交了诸多疑点。如双方结论相反,说明双方所持病历必有一份是假。可申请方所得的病历是从华西医院处得到的,华西医院不可能造假,假的只能是监狱医院。
监狱及其医院必须就以下非常关键的几点做出解释:
一、从胃修补手术到气胸、急性肾衰歇的原因是什么?
胃修补手术只是普外科手术,成功率很高。无论监狱医院在手术前后的检查、医治是否准确得力,但从术后第三天徐母见到徐浪舟时,人就能吃半流质食物,能坐起神志清醒的交谈,每天排近两千毫升的尿液。到后来的“已过危险期”、“恢复的很好”、“好的很”,说明徐浪舟身体已没什么问题了。是什么原因会在一天时间“突发”急性肾衰歇、气胸等而“病死”?
如果狱方提供的病历不能证明气胸、急性肾衰竭及身上的大块血瘀是由消化道手术引发的,那就只能有一种结论,那就是徐浪舟的突发病变是被外力击打所致,那打人凶手是谁?人在医院被打、最后致死,监狱医院应负多大责任,是否有包庇凶手嫌疑?
二、十多个小时不转院、不予救治?
徐浪舟妹妹是三月十七日晚十点接到徐浪舟病危要转院的电话,而从双流监狱医院到成都华西医院最多一个小时,可华西医院的急诊记录上却表明:人是三月十八日中午十二点十七分才转入的。除去路途时间,可推断徐浪舟应是十八日中午十一点后才被转走的,“转院”需要用十三个小时吗?在此十多个小时的黄金抢救时间里,监狱医院又做了什么呢?
医疗记录(从华西医院处得到)表明:十七日晚十一点三十六及十一点三十八分,该医院曾给徐浪舟输入100ml的O型血浆(不是红细胞),在十一点五十六又静注入20mg的药液,此后就再也没有任何记录了。在此,对于一个危重病人仅输入这点药物和这种常观性的医治是否合理暂且不提,但这是否意味着从那时开始监狱医院就停止了对徐浪舟的一切医疗措施了呢?
三月十八日早上九点左右,徐母赶到时看到的是:徐浪舟已处于昏迷状态、呼吸很弱。可医院不但没有对他进行急救,居然连呼吸机、心电监测等基本医疗设施都没有,没有输液,身边也没有一个医护人员,只有一个犯人守着。徐母见状,非常焦急的催促院方转院,却被赶走。徐母走后他们又拖到十一点,见人不行了才转院,转院后还不告知家人。
监狱医院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危在旦夕的徐浪舟用虚弱的身体硬撑着,一点点的消耗着生命,却不予任何救治,直到没有抢救意义了,才将徐浪舟转走。既然在医院里都没有任何救治,那转院途中,还会有医疗措施吗?
三、谁在幕后指使?
医院既然能在三月十七日晚二十二点通知徐浪舟妹妹,说明当时他们的确是准备转院的。可又是什么原因使他们突然改变了主意,中止了转院,更停止了对一个危重病人的一切医治措施?究竟是谁阻止的,是谁下的命令?这不是变相杀人吗?谁给了这些人生杀予夺的权力?关于这一点,主治医生刘天明是重要证人之一,有指证幕后黑手的义务。
从徐浪舟去世后,五马坪监狱和乐山检察院的种种行为,都和监狱医院一样,存在包庇嫌疑。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徐浪舟突然惨死。在巨大的打击和痛苦中,老母亲再次踏上为爱子寻求公道的路。
老母亲先向四川五马坪监狱(现嘉州监狱)提出国家赔偿,收到不赔偿决定后,又向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申请复议,却依然未获赔偿,于是她向四川省高院提起诉讼。
“四川高院法官太没有良心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得了,疑点那么多,他们竟然只相信对方的话,维持不进行赔偿。”徐浪舟的老母亲悲愤交加地说:“儿子的遗体还冻在殡仪馆里,他的冤还没有申,我要继续告!”
这是二零一五年二月,距离徐浪舟被迫害致死已近三年,距离徐浪舟的母亲向四川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材料,已十五个多月。
四川省嘉州监狱在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强行火化了法轮功学员徐浪舟的遗体。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嘉州监狱给徐母彭广贞发短信如下:
彭广贞女士等,徐浪舟尸体已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在新都区东林殡仪馆火化,骨灰存放于乐山市市中区任家坝三组(乐山紫霄宫)。特此通知。[四川省嘉州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抻刑;非法劳教;电刑;毒打/殴打;上绳;暴晒;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骚扰;长时间吊拷;剥夺睡眠;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判刑;关禁闭;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谎称死因;非法关押;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不给穿衣服;吊绑/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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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新华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野蛮奴役
攀枝花市被非法劳教和判刑的大法弟子名单
被非法关押在攀枝花市看守所的部份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四川新华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部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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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机场路近都段16号
邮编: 610025
网址:www.chengdu.gov.cn
电子信箱: yuan1128@163.com
联系电话: 028-85964626
传真电话:028-85964626
政治处电话::028-85962202
监狱医院电话:028-84898287 028-85960120
监狱长(总医院院长、党委书记):何正德
政委、党委副书记:周朝阳
监狱政治处副主任:罗彬
二监区监区长(主治医生):刘天明
狱医:欧可可 电话:028-85963848
检验科主管技师:许水良
心理咨询师:杨林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监督电话:028-86658966 028-86716151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电话:028-86310851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纪委监察处电话:028-86310863
四川省邮编: 610000
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江金河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向东 游柱石 张碧贵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劳资处处长:曾永中
徐浪舟案部分责任单位及犯罪嫌疑人:
四川省高院赔委会(“枉法裁判罪”)
地址:成都蜀汉路265号
邮编:6100036
审判长:(待查)
承办法官:许瑞
审判员:姚毅(女)
四川省嘉州监狱(由原五马坪监狱、川南监狱合并而成)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1号信箱
邮编:614009
电话:0833-2349097,0833-2349089
书记、监狱长:祝伟
副监狱长:田义
教育科:骆江涛(科长)、邵林(副科长)、廖先(女)、张译丹、杨希林、王建全
狱政科:王政强(科长)
迫害参与人:张健(七监区监区长),满茂林,杨建元,纪××,
邱云南13890685086(入监队副监区长),白洋,刘玉斌
乐山检察院驻监检察室:李雷(主任)、张先中0833-2116064
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成都病犯监狱)
地址:双流县机场路近都段16号
邮编:610025
电话:028-85964626,84898287,85960120
院长:何正德
政委、副书记:周朝阳
监狱政治处副主任:罗彬
徐浪舟案参与狱医:唐锐臣,唐小凡,王君,赵书梅,刘舰杭,刘天明
徐浪舟案参与护士:姚秋霜,许水良,黄雅文,符锐,梁晓蓉,高思懋,朱继红,羊婕,张翠兰,邓鸿雁,邓莉,毛思敏,赵春艳,赖静,谢遥遥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滨江中路1号
邮编:610020
电话:028-86658966, 028-86716151, 028-86310851, 028-86310863
局长:刘志诚
法规处:张伟(本案省监狱管理局的代表)028-86652562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区大渡口派出所
攀枝花市看守所
攀枝花市610
新华劳教所
盐边法院
四川省成都病犯监狱(四川省司法警官总医院)
乐山市检察院
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
四川省高级法院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攀枝花市国保支队 :秦刚,周永军,孙支文
广元监狱 :冉伟,何仲
五马坪监狱 :祝伟
攀枝花市公安局 :黄涌津,段清
五马坪监狱 :马茂林(满茂林),杨建元
嘉州监狱(五马坪监狱) :王正强
四川省米易县当局 :张伟
五马坪监狱 :纪双
嘉州监狱(五马坪监狱) :张健
更新日期: 2019-4-5 5: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