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药物
简介:
1887、李宪民(Li,Xianmin),女 ,51岁,西师毕业,被迫害前系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社会保险局工作。因她修炼法轮大法被撤销股长一职。2000 年1月31日,李宪民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射洪县看守所90天。
2000年6月30日,李宪民第二次进京,回来后被单位“双规”一个月,停发10个月的工资。2003年11月5日晚上8:00左右,因犹大出卖,恶警周渊等十几人闯入她家,进行疯狂的大搜查,抢走她家里的电器设备及其它物品。非法判她两年劳教(现所外执行),前后被非法抄家三次。现在停发工资,每月只发给生活费400元。
2005年2月1日中午11时,李宪民到县政府招待所参加亲友的团年宴,被4名“610”便衣特务强行绑架抬上车,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历经65天的酷刑折磨和非人的迫害,李宪民于2005年4月7日凌晨1时,在射洪县看守所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
李宪民被非法抓捕后,恶人还抄了李宪民的父母家,两位近80岁的老人受了惊吓,其父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于2005年2月中旬惊吓而死;母亲至今怕见生人。
在迫害过程中,县国保大队长周渊恶狠狠的对李宪明说:“这回不把你整进去,算我手艺瘟。” 2005年4月6日上午李宪明感冒发冷,报告看守所,恶警一直不理。拖至下午2点,恶警才叫了一个曾经当过兽医的姓蒲的人(此人是射洪武安人)来输液,不久李宪明又拉又吐,晚上七点,看守所所长王某和狱医叫恶警杨秀将李宪明送人民医院,医生要求住院,但杨拒绝住院治疗,要将李宪明带回看守所输液,9点过,回到看守所后,又输了不明药物,李宪明就全身发冷,眼睛鼓起,10点左右就被迫害致死。(注:李宪明在看守所的情况是狱卒叙述的,真实情况只有看守所王所长和狱卒杨秀才知道。)
李宪明死后,未经家属同意,恶人在县火葬场后面水泥台上,强行解剖。等家属赶到时,看见头颅被剖开又缝合好,肠子摆在地上,主刀医生遂宁人民医院病理科主任梁海桥将所有器官带到遂宁去了。参加解剖的单位及人员还有:市检察院龙处长、县政法委、县“六一零”、县检察院、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