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余必清
简介:
257、余必清(Yu,Biqing),女 ,50岁,四川省温江县永泉乡法轮功学员,因坚修大法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9月25日上午11点,余必清和同修周大姐(53岁)在都江堰市柳街集市上讲真相救度世人,被柳街派出所便衣恶警抓进派出所,打得遍体鳞伤。下午,三个恶警开车将她们送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见她们伤势很重,未接受,恶警只好将她们带回。
余必清和周大姐在被都江堰市公安局押回柳街派出所的途中,为躲避公安的迫害从警车上跳下。当时周大姐先下车,摔得头昏眼花,满脸是血,恍惚中奔跑进路边的树林中,躲至天黑后设法返回住处;余必清随后跳下。对此,押送的警车开走了没管。
据当地人说,当时是下午4点多钟,突然从面包警车里摔出一个黑色东西,他以为是车上掉的东西,就跑过去一看,发现是一个人,但警车一直没停,开跑了。群众只好给110打电话,110带来的医生检查确认余必清已经死亡,就叫来徐渡火葬场的汽车,把余必清的遗体送到了徐渡火葬场。有同修前去查看确认,见她脸上的伤口依然红润,面目安详,仿佛睡着一般。
余必清去世后,柳街派出所恶警散布谣言,迷惑不知真相的群众,企图败坏大法形象。而温江县警察却在余必清家人办理丧事期间,日夜派人守侯,妄图抓获与余必清一起流离在外的法轮功学员。
2008年11月25日,温江7111厂职工贾晓冬,带着柳城派出所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闯入刘昌琼的家中,并将刘昌琼的卧室门踹断成三截,非法抄抢了刘昌琼的家,抢走家中上万元的许多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工资卡、身份证等,其中工资卡上约有2万多元现金,而且也没有向家属开列扣押清单,同时将刘昌琼非法拘留,2009年1月11日对刘昌琼非法逮捕,这是执法犯法。刘昌琼在二零零一年三月被柳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拘留十五天,以罚款名义诈骗钱财三千元,扣除工资一年,合计约一万五千元。显然,温江警察绑架刘昌琼是违法犯罪。
对法轮功持续九年多的迫害,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镇压法轮功给法轮功学员与家属带来巨大的灾难,给全社会带来的灾难也是巨大的。江泽民操控媒体造谣、诬陷、抹黑法轮功,编造天安门自焚伪案,对全社会强行洗脑,欺骗、毒害、煽动仇恨,操控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做出非法的司法解释为迫害制造所谓理由。国安、公安、国家暴力机器,完全非法的参与,高压打击,胡乱处罚,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百余种酷刑,现已查明有三千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成都有六十多位,温江区有四位法轮功学员:余必清(涌泉乡人)、曹丽(涌泉镇前丰村三组)、杨崇玉(温江区地税局干部)、李阳芳(家住万春镇永和村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