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马洪卫被迫害后的照片
3294、马洪卫(Ma,Hongwei),男 ,51岁,山东德州市德城区大法弟子马洪卫,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在家做饭时被中共邪党警察绑架,在看守所被折磨的全身浮肿、喘息困难,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含冤而死。
马洪卫,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原二棉)职工,在单位工作中,踏踏实实,勤勤恳恳,是单位有名的“一支笔”,在公司的宣传部门,写写画画非常好。基本上年年被评为先进。原本身体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大法遭诽谤诬陷,马洪卫和妻子为大法伸冤,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上北京上访,走上了天安门证实大法,喊“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在广场上炼第二套功法──“法轮桩法”。这时开过来一辆黑色面包车,下来四
五个警察,手拿电棍,开始抡打他们,拽头发,踢腿,把他们强行拖上车拉到门前派出所,又转送到一个不知名的看守所关押三天,后又被押回德州看守所七天,单位接回,专门有人看管,没有人身自由,停止了工作。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马洪卫妻子被警察非法关进德州市纺织宾馆“洗脑”,近两个月。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德州市湖滨北路派出所片警钟华勇把马洪卫戴着手铐脚镣从家中带走,送济南王村劳教三年。家人阻挡问其原因时,钟华勇说是局长批的,找人也没用。二零零七年,马洪卫妻子再次被长庄派出所野蛮绑架,非法关进看守所,德城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们勒索数万元钱后,才放人。
在劳教所,由于环境恶劣,恶人每天逼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写思想汇报逼迫放弃信仰“真善忍”,强行转化,做奴役活剪线头等。由于长时间身体上精神上的折磨使马红卫的身体越来越差,一次上厕所晕倒在厕所里。监狱人员怕承担责任,叫德城区公安分局保卫科接回,提前释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十一点左右,马洪卫正在家做饭,德州市德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主任张希坤、刘大伟等和长庄派出所几个警察,闯入马洪卫家中,非法抄家,劫走电脑、三万元存折、近三千元现金等私人家产,并把马洪卫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迫害。
在看守所中,马洪卫遭遇非人的折磨,不让睡觉等等,夜晚一睡觉,值夜的犯人就摇醒,不让休息。九月二十六日,马洪卫的腿就被折磨的肿了,告诉狱头和警察,没人管。又过了几天,肿到小肚子了,告诉狱头、警察,警察说死不了就行。一共告诉狱头和警察三次,也没人管。
到了十月七日,马洪卫被折磨的已全身浮肿、喘不上来气了,才被德州看守所送到德州市人民医院急救,由国保大队主任张希坤匆匆叫来马洪卫家属,强迫签字,把马洪卫接走。
经过人民医院的几天抢救无效,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八点多,含冤而死。
十一月七日,马红伟葬礼这天,恶警们在马红伟的住处布满了便衣警察,企图藉机威胁迫害其它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劳教;手铐/脚镣;勒索钱财;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剥夺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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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庄乡派出所
德州市看守所
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 :钟华勇
德城区公安分局 :张希坤,刘大伟
更新日期: 2019-3-15 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