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2574、刘凤春(Liu,Fengchun),女 ,69岁,山东省沂南县蒲汪镇金泉沟村农民(聂洪庭老伴),全家人都修炼大法。刘凤春被原大王庄乡不法人员多次非法抄家、抢粮、牵牛、逮猪、恐吓,非法关押24小时不让睡觉,腿、手并拢伸直折磨半月之多。多年来,刘凤春亲眼目睹了老伴、儿子、儿媳和孙女遭受的种种迫害事实,使她身心受到极大创伤,二零零四年,老伴刚从劳教所出来,心力交瘁的刘凤春便病倒了,卧床不起,于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时年六十九岁。
沂南县六一零与镇恶徒李洪江、张元金、解红日、庄干德、李永保等恶徒们曾经长期迫害蒲汪镇陡沟村农民刘凤春(女)的家庭,致其不堪忍受折磨含冤离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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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南县不法官吏其“名”其“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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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沂南县610
沂南县政府
沂南县大王庄乡党委 :解红日
沂南县大王庄乡(蒲汪镇) :李洪江
大王庄乡洗脑班 :李永宝,张元金,庄干德
更新日期: 2018-1-10 1: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