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2555、李茂芬(Li,Maofen),女 ,六十多岁,山东省枣庄市人,1997年得法前,身患高血压、心脏病、高血脂、身体浮肿、腰腿痛、半身不遂等多种疾病;喜得大法后,经半年的修炼,所有病症都好了,身体不断净化,使她受益很多。99年4.25,她第一批作为枣庄地区大法弟子去北京向国家领导人上访,回来后被当地公安局列为重点人物,并多次被叫到派出所询问,逼问上访经过,谁组织上访的。99年7.20以后再次去北京上访,被北京恶警在天安门绑架,后被非法转移到昌平、延庆。由于她正念抵制邪恶,坚决不配合邪恶,集体绝食五天,在师父的慈悲保护下被放出。
为印发真象资料,她筹集资金购买电脑、印刷设备,把资料点做的也很好,制作散发大法真象资料,在证实大法的路上她付出许多。后期由于迫害的增加,使她学法不断减少。因传递资料,被恶人举报,随后610与恶警对李茂芬进行抄家,抢劫大量真象资料,李茂芬被绑架至淄博强制劳教。在淄博,她遭受严重迫害,承受不了迫害,由于正念不足,接受所谓的“转化”,家人交两千元保证金将其保出。邪党不法人员对她没完没了的进行迫害,多次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李茂芬心态不稳定,多次声明自己违心的“转化”作废。在长期的压力和骚扰下,她出现腿水肿,延伸到腰部,不能行走,最后到不能起床。慈悲的师父又让她重新站了起来。
李茂芬又因发真象资料,被不法人员绑架关押。后来,不法人员跟踪、监控、迫使她家人看管她,并威胁说:如果再外出,就不让她儿子上班工作。在邪党人员的威胁下,其家人开始反对她修炼。李茂芬身体状况又一次恶化,家人把送她医院。出院后,在同修的帮助下又开始学法修炼。
恶警发现李茂芬与大法学员接触频繁,再次进行非法抄家。在邪恶的迫害下,李茂芬身体再次出现病态,并且一次比一次严重,曾经出现休克状态,在她不能起床的情况下,恶警又到她家非法抄家,再次抢劫了真象资料。家人再次将她送入医院。由于邪恶的不断迫害,最终造成李茂芬于2005年6月12日死亡。在李茂芬去世的当天,恶警还动用警车在她家门口监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枣庄市大法学员李茂芬屡遭迫害去世
更新日期: 2006-6-26 12: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