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山东沂南县大法弟子刘淑芬
简介:
545、刘淑芬(Liu,Shufen),女 ,39岁,山东沂南县岸堤镇堂子村大法弟子。沂南县六一零与镇恶徒李洪江、张元金、解红日、庄干德、李永保等恶徒们配合蒙阴县恶徒杀害了岸堤镇塘子村女法轮功学员刘淑芬。
初中文化的刘淑芬于2002年9月16日被蒙阴县公安局及蒙阴县610办公室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蒙阴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了蒙阴县610办公室和蒙阴县看守所的疯狂折磨。刘淑芬在历经4个多月的摧残后,于2003年1月29日(农历腊月27)被迫害致死。
在蒙阴看守所关押期间,恶人企图逼迫刘淑芬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出卖他人和交代所谓的“证据”,均被刘淑芬一口回绝,时任蒙阴县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的恶徒类延成见一无所获,恼羞成怒,便密派恶警鲍西同、田烈刚等轮番用橡胶警棍等毒打折磨刘淑芬和其它法轮功学员,刘淑芬被迫绝食抗议,却又遭到恶徒们十多次野蛮灌食迫害。不仅如此,丧心病狂的恶警们将她们非法超期羁押,妄想逼其就范。
2003年1月31日(腊月29)刘淑芬的家人被蒙阴县610办公室通知见面,刘淑芬的家人由蒙阴县610办公室副主任类延成陪着吃完饭后,被直接领到了蒙阴县火化场。在那里刘淑芬的家人见到的却是刘淑芬的尸体,刘淑芬的尸体全身是伤,蜷缩成一团,瘦得不成样子。610邪恶之徒强迫刘淑芬的家人在火化场通知单上签字,并进行恐吓威胁。在刘淑芬的家人强烈抗议下,刘淑芬的尸体被允许尸检。法医鉴定结果为:刘淑芬脑部出血。值得注意的是,刘淑芬身体偏瘦,生前无高血压,血压正常,特别是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十分健康,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对大法十分坚定,始终坚持学法炼功,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刘淑芬脑部出血和身体上的伤痕显然是被毒打所致,这是江泽民犯罪集团及蒙阴县邪恶610虐杀大法弟子的又一铁证。随后蒙阴县邪恶610马上将刘淑芬的尸体火化,企图毁尸灭迹,掩盖它们的杀人罪行。
事后,蒙阴县邪恶610给了刘淑芬的家人4000元钱,蒙阴县邪恶610办公室副主任类延成嚣张地说:“就给你们4000元,不要,一分也拿不到,告到哪里也没用。”它们丧尽天良、为非作歹、草菅人命的罪恶行径由此可见一斑。
蒙阴县有几位大法弟子春节前在发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在她们通过绝食抗议后正念闯了出来,现已经被释放回到家中,她们曾和刘淑芬被非法关押在一起。我们从这几个大法弟子那儿了解到:
刘淑芬和张德珍是一起被毒打的,当时刘淑芬是张德珍被毒打致死的唯一的一个大法弟子见证人。当时刘淑芬也被打得昏迷不醒。恶警怕杀人罪行被曝光,故意说刘淑芬脑子有问题,需要开颅做手术,把刘淑芬强行抬出了监室。而当时在场的几位大法弟子说刘淑芬当时呼吸基本正常,体温也无异常,只是被毒打折磨后呈昏睡状态。结果手术后刘淑芬竟然死了,邪恶之徒说是脑溢血。刘淑芬生前无高血压症,修炼后身体一直十分健康,这显然是恶警杀人灭口、制造死无对证。
刘淑芬和张德珍被迫害致死后,恶警跑到刘淑芬和张德珍亲人的家中将张德珍和刘淑芬的照片强行全部搜走,它们害怕自己的杀人罪行被曝光。
为了掩盖其杀人罪行,恶徒类延成及其帮凶和县中医院原院长郭兴宝谎称张德珍、刘淑芬死于心脏病、脑病,上报县委说二人系自杀,郭兴宝直接参与伪造二人死亡证明。
案发后,许多人在想:蒙阴县六一零恶徒的凶残害人手段,沂南县岸堤镇派出所所长胡发强应该了解和掌握的,根据当时的有关规定,胡发强完全可以将刘淑芬这个属于“自己地盘”上的人要回来,在沂南县境地履行有关手续,这样,也许刘淑芬不会惨遭杀害。胡发强不但没有那样行使人道,反而增派警力助恶为虐,最终导致刘淑芬惨遭蒙阴县六一零恶徒恶警恶医毒手。所以,胡发强在此案中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和应该受到人们的严厉谴责的!
张德珍、刘淑芬的家人及正义人士强烈要求司法机关严惩凶手,始终未得到答复,至今这帮恶徒仍逍遥法外。
二零一五年夏秋之季,对山东省沂南县岸堤镇邵家岩路村的两位老人来说,应该是他们生命中难忘的时光,就在这个时节里,两位耄耄之年的老人委托别人,拟定了一份刑事控告状,以平民的身份控告前中共头目江泽民,为十三年前冤死的女儿刘淑芬讨取公道,并从网络传到了中国最高检察院。从得知诉江信息到决定诉江、状纸成文再到网发传达,老人家用了好长时间,期间,老人家的心情异常沉重,表情非常凝重,这两位老人便是刘淑芬的父亲和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