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王永东
253、王永东(Wang,Yongdong),男 ,35岁,原山东省沂水县法轮大法辅导站副站长。沂水县县城阳西街人,以卖青菜为主的个体户。
一九九九年,恶党的政治流氓集团无理镇压法轮功时,蔡伟受原沂水镇政法委何法江的命令和指使,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初对被非法关押在城郊派出所院内一洗脑班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将王永东(已被公安王京文迫害致死)踢打的浑身是土,肉体疼痛难忍。
2001年十一前夕,沂水县中共政府再次在全县范围内非法抓捕、关押大法弟子,并将抓捕到的大法弟子强行送到沂水镇冯家庄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摧残迫害。王永东对沂水县政府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非法行为予以了坚决的抵制。
9月21日上午8点左右,王永东在沂水县县城东市场(沂水县城汽车站附近),被沂水县公安局治保科恶警抓到,并在市场遭到恶警的凶残毒打。随后恶警张觉远、张志田、王京文等六人把王永东带到王家中,强行搜查。在恶警们的非法搜查过程中,王没有配合恶警的无理要求和指使,并指明恶警的所为非法。结果恶警们气急败坏,再次对王永东毒打迫害。到上午10点钟左右,王在家中被迫害致死。随后,恶警们将王永东的尸体从四楼上抛下,妄图制造王永东跳楼自杀的假象。
王永东的亲人、邻居及所在村镇领导、居民见证了王的尸体,上面伤痕累累、惨不忍睹。尸体记录着他生前所承受的摧残迫害,恶警们非法抓人、毒打迫害、草菅人命、打死人算自杀的无耻邪恶兽行愤慨,为生命无所保障而自危。王永东的家人强忍悲痛,要求王的尸体暂不火化,同时向县法院对县公安局恶警提出诉讼,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沂水县法院接到王永东亲人的上诉讼状后,由山东省高级法院、临沂市中级法院和沂水县初级法院的法医共同对王永东的尸体进行了解剖鉴定。结果发现:王永东全身皮肤青紫;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指掐痕;喉节异常突出;锁骨断裂,左胁骨折断三根,右胁骨折断两根,小腿一处有明显的凹坑。法庭判决后,王永东的亲人及所在村居民不服,向沂水县政府反映,整个诉讼过程,王永东的亲人没有得到尸体鉴定结论、被告答辩及法院判决结果的正式文书。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毒打/殴打;谎称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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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沂水县公安局 :王京文,张觉远,张志田
沂水镇镇政府 :蔡伟
更新日期: 2019-2-10 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