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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迫害致死】福建省霞浦县大法弟子——陈乃法

【明慧资料馆】

陈乃法
简介:
2068、陈乃法(Chen,Naifa),男 ,48岁,福建省霞浦县大法弟子,原为霞浦县交警队警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陈乃法到福建省信访局信访被宁德交警大队非法拘留,受单位警告处分,开除出党,撤销行政职务。

二零零零年三月,陈乃法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信访被中共国保非法拘留,因不愿所谓的“转化”(放弃信仰)被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工作,取消一切待遇。

陈乃法被辞退工作后,单位按霞浦“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要求继续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要求吃、住在单位,不能在外面找工作,只能在单位做临时工,每月工资二百元,不能随便回家看望妻子、女儿。

二零零零年五月,陈乃法因为在单位做临时工的办公室看大法书籍,被中共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农历新年,陈乃法在自家门口贴一副对联,横批为“真、善、忍存”遭国保恶警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福州劳教所,因陈乃法拒绝“转化”被非法加期三个月,受到各种酷刑折磨。

刑满释放回来后,陈乃法的人身自由依然被剥夺,住所和一切行动受到多方严密监视,为抵制监视,陈乃法被迫流浪他乡,生活极其艰苦。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陈乃法回到了阔别四十多年的祖籍浙江泰顺,向那里的父老乡亲讲述法轮大法真相,遭到泰顺公安恶警的绑架。霞浦公安国保拿二万元给泰顺执法部门要求重判陈乃法,十月二十二日陈乃法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三年初,陈乃法被非法起诉到泰顺法院,在“被告”席上,面对中共强权,陈乃法正气凛然的为大法、为自己辩护,陈述自己向世人讲真相、揭露迫害真相是合法的。陈乃法《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充份表达了一个大法修炼者的宽容与慈悲。

陈乃法被关在浙江省第四监狱九大队二中队,一直拒绝所谓“转化”,坚定信仰真、善、忍,坚持讲法轮大法真相。狱警为了达到陈乃法放弃信仰真、善、忍的目的,将陈乃法关入早已准备好的牢中牢,并派四个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时“包夹”、四个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时轮番看管,罪犯二十四小时视线不能离开陈乃法,贴身监控。在狱警直接指使下,包夹犯人百般折磨陈乃法。

在其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月时,狱警又一轮的迫害陈乃法。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开始二十四小时不准陈乃法睡眠,每天给陈乃法吃一小块饭(约一两六、七)、不给菜,强制他在烈日下超强度的跑步。陈乃法跑不动了,包夹犯人就拉着陈乃法衣领强迫跑、后面的包夹犯人就拳打脚踢,夜里四个包夹犯人轮番看管。

残暴的恶警为达强行灌食的目地竟然将他的喉管切开。陈乃法原本虚弱的身体经受不住这种折磨,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一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恶警为掩盖罪行,故意在其死后制造自杀的假象:用绳子将其脖子绑住并对着那一条条紫痕对其家中的弟妹说是自杀。而当其弟欲用相机拍照遗体时,恶警不准,并自知理亏的拿出4万元钱草菅人命,不准家人将消息外漏出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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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浙江省第四监狱 邮:311100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临平镇耦花洲大街沃尔玛超市西边。 交通:在杭州市公交总公司公交站坐339、309、509公交车到临平站或临平南站,然后坐765等公交车到西洋桥或耦花苑公交站下车,往西行二三百米即到。 <p>副狱长:裘佳其 电话:0571-86249918传真:0571-89180558教改科:(工作人员:陈进、高警官)科长室 电话:0571-86249928转化办 电话:0571-86249934政委 王兴文 电话:0571-89160009传真:0571-89180566
泰顺法院
霞浦公安局
霞浦“六一零”
福州劳教所 0591-87577203、0591-87577172 转五大队 (专迫害法轮功)8048 8049所长 8001副所长 8002、8003

更新日期: 2013-7-6 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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