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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迫害致死】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朝阳乡振兴大队后山屯——陈庭发
【明慧资料馆】

陈庭发

简介:
1814、陈庭发(Chen,Tingfa),男 ,60岁,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朝阳乡振兴大队后山屯人。1999年大法遭受迫害后,他走出证实法、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到本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又被劫持到县洗脑班强迫洗脑。后来,他和老伴一起放回家。儿子、儿媳被非法劳教,还经常受大队不法人员的骚扰、抄家、罚款。在重大的压力下旧病复发,于2001年阴历2月初三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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