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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迫害致死】黑龙江省大庆市让区大法弟子——刘同铃(刘童伶)
【明慧资料馆】

刘同铃(刘童伶)

简介:
762、刘同铃(刘童伶)(Liu,Tonglingliutongling),女 ,53岁,黑龙江省大庆市让区大法弟子。刘同铃于2003年9月9日被大庆萨南实业公司保安伙同恶警绑架,一直绝食抗议迫害,后被关押到哈尔滨戒毒所,历时短短一个月,于2003年10月12日被迫害致死。

1999年法轮功受到非法镇压,她用亲身受益的事实,向周围的人证实大法,告诉人们法轮功是好的。基于这样一种朴素的认识,只有小学一年级文化的刘同铃也曾经毅然地到北京证实大法,结果她也像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受到了残酷的迫害。

2000年4月19日她到北京依法上访,说一句老百姓心中的话--法轮大法好!结果信访办内外到处都是各省派去抓捕大法弟子的便衣,她被恶警抓住后于24日被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内,由于她坚持炼功,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先被罚“开飞机”(两腿绷直,腰与腿成90度,两臂向后上方伸)长达五个多小时,后戴上手铐、脚镣罚站。几天后,脚脖子被磨出一个大坑,后来感染导致双腿肿至大腿的根部,不能行走。

2000年4月刘同玲被大庆610办公室勒索1000元,由二厂农工商的王义德负责扣的款。2001年10月被让区拘留所勒索175元。

2001年9月24日,刘同铃向世人讲大法被迫害的真象,由于恶徒举报,被大庆市让区勤俭派出所的恶警绑架,非法审讯后将她第二次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又转到让区拘留所,前后共被关押45天。期间她绝食抗议非法迫害一个月,被大庆市看守所的恶警冯新雨及恶警指使的刑事犯毒打,被强行灌食。由于恶徒的迫害,回来后几个月刘同铃不敢喝水,不能吃水果,身体瘦得皮包骨。

2002年9月6日上午8点多刘同铃正在家中看孙女,让区乘新派出所的教导员、所长王××、管片民警曹增恩等六人闯入其家,不问青红皂白强行搜查她家后,将她拖到楼下绑架到派出所,当天下午将刘同铃戴着背铐第三次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关押时间长达58天,期间刘同铃一直绝食抗议非法迫害,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往哈尔滨戒毒所,因身体不合格被拒收。

2003年8月份,又因她向单位几位领导讲法轮功真象。这几名当事人非常邪恶,不但不知感谢她,反而把这件事当作证据作为迫害刘同铃的材料,而将她报到大庆石油管理局610恶人那里。9月9日中秋节的前夕,她与爱人购物回来,被守候在楼下的大庆石油管理局萨南实业公司的保安及乘新派出所的董立新(音)等八人绑架到大庆红卫星洗脑班。她不配合邪恶的洗脑,绝食抗议绑架,并不断地向周围的人们讲真象,恶人害怕她讲真象,三天后也就是2003年9月12日将她再次送到哈尔滨戒毒所。

她到戒毒所一下车就高喊“法轮大法好!”随后被恶徒关入小号迫害。刘同铃仍绝食抗议,后来身体出现严重不适以致昏迷,经体检发现她心率不齐、冠心病、脉管炎等。她以顽强的意志在邪恶的环境中继续证实大法,高呼“法轮大法好”,恶警害怕,就用棉被将她捂上。9月末,当家人想尽办法见到她时,发现她的两个小腿全肿了,头抬不起来,目光发直,神志不太清楚。警察也说刘同铃已经精神失常,但又不敢带她做有关的检查;因为入所前的体检刘同铃身体一切正常,若现在检查出精神不正常,显然是它们给迫害的。家人提出要给刘同铃办保外就医,恶警竟扬言:不出现生命危险休想!家人因担心刘同铃有生命危险,就给科长杨某3000元钱(刘姐出事后被要回)让其帮忙办保外,它收下钱后还嫌钱少,张口要三万元就可以放人。家人就急忙回来凑钱。

刘同铃是正在遭坐在铁椅子酷刑时去世的(她大多在早9点和晚12点受坐在铁椅子这种迫害)。坐铁椅子是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一种酷刑,把人放在一个大铁椅子上,双手背到椅子背后被扣上,两大腿及脚也都被扣紧,一动不能动,一般坐几分钟就会脸色苍白大汗不止,甚至休克。而恶警还污言秽语,拳脚相加,用手使劲掐捏大法弟子的大腿内侧及乳房等敏感部位。

刘同铃去世那天,她被折磨得已经好几天吃不下什么东西了,身体十分虚弱。当时她要求上厕所,当班恶警何秋红不准,由于长时间不让上厕所再加上身体过于虚弱,她小便失禁尿在了裤子里,恶警何××对她大打出手,打得刘同铃脸上都是青紫色的伤。还让队员把她的衣服扒光,让刘同铃受冻。就这样大法弟子刘同铃一丝不挂的死在了铁椅子上。

队员刘蓉梅发现她死了,女二中队队长李金明知道后面不改色,说:“马上穿衣服,送医院。”到医院后没敢让队员刘彦和刘蓉梅进去。叫她俩不要把此事说出去,给她们减期。

主要责任人:萨南实业公司副经理、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孟庆红,电话:0459-5797366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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