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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9)【迫害致死】吉林省图们市——金范龙

【明慧资料馆】

3029、金范龙(Jin,Fanlong),男 ,53岁,吉林省图们市大法弟子,朝鲜族,在图们市科学院工作。

大法弟子金范龙遭九台饮马河劳教所二年迫害,卧床不起,于2006年5月11日含冤去世。

2002年3月末,金范龙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图们市恶警绑架,毒打、电棍等受到非人的折磨。随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在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本来劳教期是两年,但恶警以他坚持要修炼法轮功为由多加刑期,2004年夏季才放回家。

2004年的4月25日,吉林省610恐怖组织下达指令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九台劳教所4月26日传达了进行迫害的计划,重新给恶警指标,奖金增加,每强迫一个大法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就奖励恶警400元人民币。管理科长郑海令指使各大队迫害大法弟子,4月26日把大法弟子送入小号(禁闭)。

饮马河劳教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不让睡觉、超长时间直立坐板、抻床、吊铐,毒打是家常便饭。恶警和犯人强行将坚定的大法弟子固定在床上,手和脚成大字型,用手铐和绳套固定在四个床角上,身体抻的直直的,一动不能动,肌肉被绷得紧紧的,高度紧张。这种酷刑是不间断的,拉尿在床上,没人管,吃饭睡觉也不松开,身体长时间一个姿势,肌肉被抻得绷直,其痛苦无法形容。

由于受劳教所两年多的非人折磨,金范龙身体很虚弱。原本无病健康的他,在劳教回家后经常呕吐进食困难,随后一个大腿浮肿,卧床起不来,于2006年5月11日含冤去世。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毒打/殴打;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国大陆朝鲜族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真相(1)
朝鲜族大法弟子金范龙遭吉林九台劳教所迫害去世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台饮马河劳教所 电话:0431-2323533,0431-2323511,0431-2341783所长郭凌鹏、孟祥林, 李成忠:二大队队长孙秋伟:劳教所二大队(副队长),0431-2218686,李艳秋,九台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于丽,九台劳教所六大队大队长王秀艳,九台劳教所六大队教导员刘振发,九台劳教所六大队干警徐学金:劳教所中队长,0431-2218696,王旭有:劳教所中队长,0431-2218824,潘XX:劳教所中队长,0431-2218735 王伟、林海、张新、周凯明、高克、史春风、冯伟、郭一平、卢延辉、高春博等九台饮马河劳教所雷所长,手机号码:13596982552 座机:0431-82515877石所长: 0431-82513323主抓生产队长 大队长:张宝春 手机:13578852817九台饮马河劳教所邮政编码:130503内线举报电话:389外线举报电话:2511096

更新日期: 2019-2-26 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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