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刘子巍
简介:
1173、刘子巍(Liu,Ziwei),男 ,29岁,吉林省白山市(原名浑江市)石人镇人,法轮功学员刘子巍于2004年12月10日被劫持往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前后一直绝食抗议,在劳教所因坚持信仰遭非人折磨,于2004年12月13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三点钟左右,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几十个法轮功学员打开了一条巨型横幅,长九十九米。天安门广场上,几十个人在拿着巨型横幅向前行进。几十秒后,展开的横幅被警察抢走了,打横幅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2001)二中刑终字第1473号。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是:审判长:刘云、代理审判员:周建忠、代理审判员:高亚莉、书记员:冷济光。刘子巍因坚持信仰曾被非法判刑3年,被关押在长春铁北监狱。2003年12月30日刘子巍被释放。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晚6点多,刘子巍在家被白山市公安局东兴分局恶警赵永斌等人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搜走:组装电脑一套,打印机一台及计算机组机箱,视频设备等,影碟机一台,光碟,《转法轮》等书籍。刘子巍被非法关押在白山市看守所,他自被关押开始一直在绝食抗议,第8天被白山市恶警非法判刑3年,送往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遭受迫害。刘子威在新生班绝食,被吊起来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刘子巍被非法劫持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在此之前他在看守所已经绝食六天,身体非常虚弱。到朝阳沟劳教所后,他继续绝食抗议,并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遭到恶警非人的折磨:押小号、灌食、上大挂(用手铐把双手分别挂在墙上)。时间长了手腕都被勒出血,24小时挂着,不许睡觉,恶警并用臭袜子堵住刘子巍的嘴,防止他喊。就这样到13日23时许,发现他不行了,去医院的途中去世。
出事后,朝阳沟劳教所派人将小号的挂环拿掉,销毁证据。
呼吁国际组织调查朝阳沟劳教所的犯罪恶行,并将恶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