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王秀芬
简介:
298,王秀芬(Wang,Xiufen),女 ,36岁,吉林省大法弟子,家住吉林市船营区左家镇吉林市,左家农垦专科学校外语教师。
1999年11月,大法弟子王秀芬被关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11月底被送进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四大队,多次遭到电棍,而且多次被人24小时看管,不让其休息、睡觉,并关进小号达数次。
2000年2月4日,是农历三十,万家团聚,喜迎新春的日子,大法弟子却在黑暗的监狱中。她们静静地炼功,遭到侯管教和护廊的迫害,王秀芬坐在前面,被管教用二个电棍同时伤害着,只见电花闪闪,护廊们拳脚挥舞,打在弟子们身上乒乓作响。好多功友们为了争取炼功环境在活动室静坐不睡觉。刘淑霞、曲红梅等坚持5天没合一眼。王秀芬被管理科岳科长绑在“死刑”床上,只穿了线衣线裤,更卑鄙的是管教指使安静(诈骗犯,当时任寝室长)把门窗都打开,而且把王秀芬线衣掀开露肚脐,线裤往下扒,床下放便桶,手脚分别铐在四个床栏上,不能动弹。在这严寒的冬天,门窗大开,一铐就是十八天,苍天有眼,王秀芬不死,但被放下后腰以下已失去知觉,不会动弹。她们还用各种手段逼王秀芬与大法决裂,直至王秀芬精神失常。
单位领导听说她疯之后,没有人去长春接她,置之不理,后家人通过一些亲属的关系才将她接回。回来半个月左右,王秀芬就恢复正常了,其单位官员之邪恶用语言无法表达,明知王秀芬家有外债,却不让她上班。
2000年9月,恶警为了逼迫大法弟子们决裂,让不决裂的大法弟子坐在地上双盘打坐。把手背在后面,每天八小时不准动一下,就连上厕所也不准,由大队长和刑事犯人严加看管。李大队长说谁敢动一下就用大电棍电你。这样一连坐了三天,王秀芬、吴秀芹痛得直吐,几乎疼晕腿上都起大泡,走路困难。
2000年10月,黑嘴子劳教所里办强化洗脑班,王秀芬遭受迫害,恶警不让她睡觉,她还受到种种体罚,不答应决裂就不放过。把她扒光衣服,绑在用两根板条搭起的床上,用电棍电,手段恶劣至极。然后又逼迫她写揭批书,她死也不肯。
2001年12月21日上午与另一位大法弟子“曹姨”一同去九台市土门岭镇发送真像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走。10天后,公安才通知其家人。
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灭绝人性的迫害中,与兰丽丽关押在一起法轮功学员中,有十一人被迫害致失去了生命,她们的名字是:王可菲、李敏、王守慧、王玉环、李树影、王秀芬、王敏丽、崔正淑、王秀兰、曹雅丽、宋冰。另外还有吉林省白山市法轮功吴晶(音)至今失踪。
王秀芬是吉林省吉林市的一名日语教师。只因她炼功就被恶警绑在死人床上,四肢分开用皮带固定在死人床上,身体根本动不了。不允许她穿外衣,只穿着单衣服,在摄氏零下二十五度的天气下,把窗户和门打开,外面的凉风呼呼的往屋里刮,冻着她,我看她直 打冷战,七、八天后才将她放下来,她的两个腿已经不能行走。后来在肉体和精神上她承受不住,被逼的精神失常,变得疯疯癫癫。之后她被放回家了。听其他法轮功学员说,王秀芬回家后又恢复了正常,之后又被恶警绑架,又遭到了严重的酷刑折磨,最后被警察活活打死,明慧网也做了相关的报导。
2002年1月1日上午九点多,九台市公安局给王秀芬家中去电话告诉其家属王秀芬已被抓,下午就非法抄她的家,妄图找到进一步迫害她的证据,结果只抄走了一些装有真像资料的信封。晚5点多公安局又去电话通知其家属给王秀芬办理保外就医,家属来到九台市公安局要求见人,却被告知人在医院。当家人来到九台市人民医院时看到的却是奄奄一息的王秀芬,大约十分钟后,王秀芬离开了人世。当时王秀芬下身没有穿任何衣物,左脚脖子肿大,右腿部分青色,后背至臀部、肋部淤紫、呈血黑色,眼眉部有伤,另据知情人说当时嘴、眼部有血,后被擦去。另据知情人透露,在关押期间,王秀芬一直在绝食抗议对她的残酷迫害,而且不配合邪恶的强制灌食。
当尸检时,家属去守候,九台市公安局如临大敌,动用两车的警察到现场。家属后来看出了王秀芬是被邪恶折磨死的,就在尸检时录了像,作为证据。当九台市公安局知道被录了像时,威胁在场的家属,不许他们离开,并将他们扣留做人质,强迫录像的亲属交出录像带,待该亲属交出录像带后,公安又非法扣留了摄像机。
事后,九台市公安局封锁消息并威胁恐吓王秀芬的亲人,使王秀芬的亲人整日处于惊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