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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迫害致死】辽宁省鞍山市——王纪宪
【明慧资料馆】

王纪宪

简介:
1733、王纪宪(Wang,Jixian),男 ,62岁,辽宁省鞍山市人。由于当地邪恶多次干扰、非法抄家,并把孩子扣押看守所一个月,把他爱人非法关押半年之久。后又被勒索押金2000多元。王纪宪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导致旧病加重,于2001年12月24日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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