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大连法轮功学员王哲浩被劳教所折磨致死时,年仅二十七岁。
简介:
1395、王哲浩(Wang,Zhehao),男 ,25岁,王哲浩,原工作在大连化工设计院任电脑及绘图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去北京上访,被抓后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近一个月。八月份上班后,由于江泽民去大连视察,在工作单位被抓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二十五天。十月份,在家看电视,大连王一派出所又以“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送进洗脑班两个多月,洗脑无效后,非法劳教一年。又被勒索一万元现金。(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大连市公安局)
二零零一年四月,大连大法弟子王哲浩由于电脑上网无故被抓走,家里人谁也不知道。直到今天不让家人见。他目前的状况如何家里人一概不知。二零零零年四月大连市公安局一处三科陈新搜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一部还有二万元的存摺一个,一箱大法书籍。据说王哲浩已被秘密送到辽宁某个教养院。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镇压法轮功以来,王哲浩在长期反覆被非法关押中,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不幸含冤离世。
在五年中共江××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王哲浩曾六次被非法抓捕。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大连公安一处陈欣等几个恶警破门而入,把王哲浩铐起来然后就抄家。当时王哲浩质问他们有搜查证吗?不法警察打了他几个嘴巴,说这就是搜查证。
王哲浩被非法劳教三年,先后被辗转关押在大连教养院、关山教养院、本溪教养院、葫芦岛教养院遭受强制洗脑迫害,身体遭受严重摧残。在大连教养院曾经被严管迫害,手脚都被铐在床上;在本溪教养院曾经被打得浑身是血;多次被关在小号,限制上厕所,也不给水喝。
二零零三年五月王哲浩在葫芦岛教养院抗议无理迫害而绝食,恶警刘国华、宋元彬、齐治平、范永杰、王永明、王大柱用6根电棍将王哲浩后背,两肋电的全是水泡。当恶警发现王哲浩发烧38度才罢手,然后将他双手绑在床上,插胃管灌入大量药物及啤酒。第三天一早,王哲浩休克过去,被抢救过来后,恶警继续插胃管灌食,并派人轮班看他不让他睡觉。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九日,恶警刘国华不满意王哲浩在“思想汇报”中写的一篇证实法的文章,将其关入小号迫害。王哲浩再次绝食,由于身体虚弱,无法排尿,二十多小时后,才被送入医院。大夫下导尿管一个多小时才勉强下进去,而后,王哲浩就是在留置胃管和导尿管情况下度过了三十八天。当通知家属来检查时,已发现尿路感染并伴有心律不齐、心动过速等症状,生命已垂危,恶警在向家属索要押金五千元钱后,同意保外就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初王哲浩出现全身浮肿状态,腹鼓胀,吐黑红色液体状物。在后一阶段王哲浩意识时而清醒,时而迷糊。由于血压、心跳、呼吸及其他的指标都正常,医生也找不到他腹胀的根本原因,故无法确诊。最终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唐丽娟,原是黑龙江绥化行政干部学院(黑龙江党校)副教授,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以后身心健康,心胸豁达开朗,家庭和谐美满。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儿子王哲浩几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丈夫不理解,离唐丽娟而去,使唐丽娟家破人亡。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她在深圳遭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非法关押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现年六十五岁的唐丽娟,目前居住在美国旧金山。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唐丽娟女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出控告状,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导致她的爱子王哲浩被折磨致死,要求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这位失去儿子的母亲说:“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儿子曾经六次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大连、关山、本溪、葫芦岛四个劳教所遭受过各种酷刑折磨:电击、把头往墙上撞、野蛮灌食——灌啤酒和不明药物、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等。
长期的非法监禁和迫害,导致王哲浩身体内脏严重损伤。二零零三年冬天,唐丽娟去葫芦岛劳教所看他,人已奄奄一息,被手铐铐在冰冷的硬板床上,上边插着灌食的管子,下面插着导尿管。冬天北方天气很冷,可他却还穿着单衣服单鞋。儿子最后被迫害致死。
丈夫承受不了这打击,因而与唐丽娟离婚。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最终被迫害的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