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于秀春
简介:
858、于秀春(Yu,Xiuchun),女 ,47岁,辽宁省凌源市西五官村法轮功学员。于秀春于2001年7月8日被迫害致死。
一九九六年走入大法修炼,于秀春严格要求自己,学法炼功,修心向善。很快,困扰她多年的月子病(月经不正常、脚后跟疼、浑身没劲)都好了,她和家人对大法的感恩无以言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看到江氏流氓小丑们在电视上造谣污蔑法轮功,于秀春坐不住了。二十一日下午她骑着自行车去北京上访,看到半路上有警察拦截,她就步行到了北京。和很多大法弟子一样,她被抓了,三天后被送到锦州关押。当地派出所的周庆华、刘玉民、杜井安,向家属勒索了一千五百元钱将她接回。警察见她不肯放弃修炼,就不许她回家,直接关进了凌源市拘留所,逼迫她在“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罚款八百元后,在第八天放她回了家。
于秀春于2000年10月去北京证实法,被城关镇派出所所长周庆华,刘指导员、副所长杜井安等恶警抓捕,送入凌源拘留所,又于2000年11月初送往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劳教。
在马三家劳教所这座人间魔窟里,警察们为了完成“转化”任务,获得上级的奖赏和升迁,不择手段地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警察几天几夜不许于秀春睡觉,逼她 “转化”。让她做奴工,每天十五个小时,常常干到深夜十一点多,困了就用根火柴棍把眼皮支上,完不成任务就罚站,长时间蹲着,不让吃饭,挨打挨骂都是经常的。
十四个月的非人折磨,使年仅四十六岁的于秀春像变了一个人:头发脱掉了一半,只剩下稀疏的白发,眼花耳聋,精神失常。劳教所通知家人接回后,家人见她很怕人,整夜睡不着觉,总是恐惧万分的样子,丈夫就彻夜地陪护着她。
于秀春被家人接回后不久,2001年7月8日,于秀春便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