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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迫害致死】辽宁营口卷烟厂任总会计师——鲁桂芳
【明慧资料馆】

鲁桂芳

简介:
794、鲁桂芳(Lu,Guifang),女 ,63岁,辽宁营口大法弟子。

鲁桂芳于一九八四年在辽宁营口卷烟厂任总会计师职务,也是营口卷烟厂职工交口称赞的好人。由于劳累过度,鲁桂芳身体极为虚弱,患有十几种严重疾病。心脏病、贫血、甲状腺瘤、风湿病、长期浮肿、妇科病、颈椎、腰椎骨质增生压迫神经曾造成昏迷,脱肛、内外痔等等。长年服大剂量的中西药,几次住院,每次药费近万元,多次在工作岗位突然病情发作,昏迷被送到医院抢救。

一九九五年九月,鲁桂芳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各种疾病不翼而飞,六年来没吃一粒药,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睦,是一个人们称赞羡慕的家庭。是大法给了她新生,她积极学法、炼功、洪法。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打压,她以切身经历证实大法好,曾参加4.25 上访,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她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喊出“法轮大法好”,被抓回拘留十五天,后又被迫流离在外。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在大连,与丈夫马天庸、儿子马旭辉一起,被邀到一个同修家交流,被恶警跟踪,同丈夫、儿子和其他同修一起被被大连市国家安全局恶警入室抓捕(丈夫被非法劳教三年,儿子一年,大姑姐三年,三月八日女同修均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关押期间,正值隆冬三九天,向所方交三百元买被褥钱,却一直不给被褥,只盖同监室一个人借给的一条旧褥子。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冻得整宿睡不着觉,还被安排值班,身心受到摧残,白天还要端坐在床板上。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大法弟子芦桂芳(女,50岁)、杨景新(女,37岁)、赵玉华(女,41岁),赴北京上访,四月二十五日早五点多钟在天安门广场地下道被警察绑架至天安门派出所,女警将她们三人的衣服剥光,只留下一个裤头,由男警分别将三人带到不同房间里毒打。因为三人不说姓名、住址,男警疯狂拳脚毒打她们,警察将她们的两手背铐,用粉笔、筷子等东西插入手指缝还,用力攥其两指,最后粉笔被夹折了,筷子也弄折了,手指被硌成黑紫色。每人都有两个以上的男恶警折磨。芦桂芳被恶警骗出姓名,兴城围平乡派出所将她们三人直接送往辽宁省马三家集中营。

到马三家劳教所后,受到恶徒洗脑、包夹等,原本虚弱的身体受到了进一步的迫害,精神压力很大,眼睛出现严重模糊症状。在被恶人逼迫得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在别人写好的“三书”上签了字,精神更加痛苦,又出现腰间盘膨出症状,由于剧烈疼痛,直到出现严重脱水,生命垂危,方才被允许送教养院医院抢救,仍不见效。劳教所怕在那里出人命担责任,于下午四点多紧急通知营口家人,立即去车接人。晚上到达接人时,狱医当着家人的面,将他们检查、化验资料全部撕毁扔掉,不给开任何病志诊断手续,却逼交二千元保外就医押金。回营口后,虽经抢救暂时脱离危险,终因身体被迫害太重,一直卧床不起,当地警察还来家骚扰。最终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离开人世。

丈夫马天庸,原辽宁营口市国家安全局纪检书记、政治处主任,一级警督。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恶党疯狂迫害,开除工职、停发工资,绑架、劳教,致使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在家中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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