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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迫害致死】辽宁省抚顺市——仲宏喜
【明慧资料馆】

仲宏喜

1.2001年12月24日拘押物品:
电视机–1台
摩托车–1台
葡萄酒–7瓶
烟:
人民大会堂–2盒
红河988–2盒
石林–4盒
红梅–2盒
红河(普)–3盒

2.2001年12月26日:

(1)各种品牌零盒烟–共170盒
(2)成条各类烟–共35.5条
(3)瓜子–共10袋(每袋约70斤左右)

3.2001年12月28日:

(1)葡萄酒–10瓶
(2)白酒–25瓶
(3)醋–1箱
(4)塑料桶装葡萄酒–5桶
(5)铁盒罐头–25盒
(6)塑料袋白酒–1袋
(7)1条甲香烟
(8)液化气罐–1个(没有盘)
(9)挂面–37包
(10)电风扇–1个
(11)白酒–12瓶
(12)夹克–1件
(13)瓜子–11.5袋
(14)小袋花生–1袋
(15)芝麻–2小袋

4.2002年1月4日

简介:
647、仲宏喜(Zhong,Hongxi),男 ,48岁,辽宁省抚顺市大法弟子,家住抚顺市戈布新村。

一九九八年得法,一家五口人,两个女儿,一个小儿子,大女儿已成家,全家包括女儿女婿都修炼法轮功并深深受益。一九九九年仲宏喜一家进京证实大法,四口人被劳教或拘留,小儿十岁,没人照看。二零零一年劳教到期后放回家,当地公安以没有户口为借口不让他们一家在铁法居住。他们一家没办法搬去了抚顺,亲属借钱给安排到戈布新村居住,开了一个小卖店。

为了证实大法,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仲宏喜二女儿又一次和男友进京证实大法,男友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女儿被判了八年,都被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大女婿被非法判刑九年。由于二女儿进京,新村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委员会不法人员登门骚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当天把仲宏喜妻子关进教养院。警察向宏喜要钱,宏喜没给,并责问他们:“你们无故把人扣留,你要什么钱?”二十六日,恶警又把宏喜送进吴家堡教养院,把他家的小卖店和其妻妹家的东西全部拉走,钱和零钱一分没剩,门上封。十二岁的孩子没人管。后来妻妹找到警察问:“我也不修炼,你们为什么抄我家?”警察无耻地说:“你跟你姐沾光了。”

二零零二年三月中旬,法轮大法男队与九大队合并,三十余名大法弟子集体绝食抗议,抗议教养院恶警吴伟到九大队打人(注:吴伟毒打法轮功学员,将皮带打断了,并将四位学员:仲红喜、刘绍昌、刘月、李刚关入小号严管)。在大法弟子的集体声援抗争下,四人从小号被放出。

仲宏喜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在抚顺市教养院(吴家堡)受尽迫害。在非法劳教期间,狱警逼迫他放弃信仰,折磨他。十四个月后仲宏喜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劳教所恶警为推卸责任,才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将其释放回家。家里已经被洗劫一空,再没能力给红喜医治。仲宏喜于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去世。他的父母都八十多岁,小儿子才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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