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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迫害致死】河北省行唐县——石彦武

【明慧资料馆】

3511、石彦武(Shi,Yanwu),男 ,40岁,河北省行唐县法轮功学员。石彦武于二月二十八日被石家庄北郊监狱(河北省第四监狱)迫害致死。

石彦武于二零零二年五月被中共非法判刑十年,在石家庄监狱(原四监狱)非法关押,屡遭迫害。本该二零一二年五月到期,在二月二十七日家人突然接到狱方通知说石彦武病危。

家人赶到医院时,石彦武已深度昏迷,于次日(二十八日)离世,年仅四十岁。狱方声称是高血压、脑干出血,并且不让家人把遗体带走,逼迫就地火化,后赔偿家人三万元。

二零零二年三月,行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政保科)队长吕国法伙同县“六一零”,用跟踪、蹲坑、收买犹大(盖春云)等卑鄙手段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盖振力、石彦武等人,非法劫走电脑等私人物品价值几千元,在公安局、看守所暴力殴打二人,并用灌盐水、电棍电、皮鞭抽、上大挂等酷刑迫害二人。

石彦武、盖振力分别被非法判刑十年、十二年,二人被劫持在河北省第四监狱遭受迫害。

十多年来,石家庄第四监狱所使用的酷刑主要有电刑、关禁闭、不让睡觉、泼冷水、吊铐、用4公分粗的管子强制灌食、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毒打,并采用欺骗、诱惑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对法轮功学员精神迫害等。石彦武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恶警经常指使犯人对石彦武毒打、不准休息、强制劳动、电棍电、冷水泼等。仅在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就被关两个多月的禁闭(禁闭时还被带沉重的脚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中共政法委指使石家庄监狱残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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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4-5 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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