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3061、邓文阳(Deng,Wenyang),男 ,38岁,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大法弟子邓文阳,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多次被邪党恶警绑架、劳教。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邓文阳再次被绑架,在送到保定劳教所约十天后被迫害致死。家人被迫签字火化。
大法弟子邓文阳,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遭到恶党公安警察绑架。据悉,当天晚上,山海关公安局恶警张德岳、付勇等劫持了二十二名大法弟子。八月三十日,恶警把大法弟子邓文阳送往保定劳教所,恶警叫嚣:半个月就给整“转化”了。邓文阳在反迫害中撞墙昏迷后,遭针扎、掐大腿里、掐掖下(被掐部位黑紫)等酷刑。后体检不合格拒收后送回家。
在大法弟子邓文阳遭迫害的身体还没恢复的情况下,河北省山海关公安局长恶警赵然和六一零头子张德岳带恶警三十余人,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再次闯入邓文阳的家中,强行把他从床上绑架。当时邓文阳只穿背心和裤衩,没让穿外衣,就被抬上警车。邓文阳的老母亲看到儿子被无理绑架,又惊又怕昏倒在地。
九月二十六日再次被恶警绑架劳教的大法弟子还有赵春明、何秀杰、邓桂云、董玉贤、王桂芹等。
恶警把邓文阳非法关押在山海关拘留所一晚,次日没经任何手续就直接送往保定劳教所。仅十天左右,大法弟子邓文阳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被迫害致死,邓文阳尸体已经强迫家人签字火化,死前一直被带镣铐,睾丸部位有血迹。此冤情邪党恶警妄图用几个钱来堵受害家人的嘴,不让伸冤。
邓文阳,原山海关桥梁厂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被家住山海关长城东街1栋1单元1号。妻子张小红,秦皇岛山海关桥梁厂职工。女儿上小学五年级。父母家在秦皇岛青龙县 八达河乡 边村。非法劳教三年,被送开平区劳教所受尽了酷刑折磨,后来又转到保定高阳劳教所加重迫害。在高阳劳教所二零零零年下半年的一天,恶警们把十几个大法弟子强行带到厂房,让每个人蹲着,然后把两只手各铐在两边,半小时电击一次。恶警用这种姿势强制大法弟子邓文阳蹲了十多天,晕倒后才把手铐打开。邓文阳于二零零二年从高阳劳教所释放。
据一名当时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诉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唐山开平劳教所接到司法部指示,男大法弟子全部转到保定高阳劳教所,保定高阳劳教所条件非常差,特别邪恶,我与高树存、邓文阳、李琪越等十名被分在高阳第五大队,第五大队是最邪恶的大队。当天晚上,恶警让我们站在大院内,不给饭吃,恶警让刑事犯人用电棍击我们,还用最邪恶的酷刑,摇电话:把两只手两只脚通上电,接在手摇电话上,恶警不停的摇。把我们十个人折磨到下半夜,才给安排一个地方,给点饭吃(每人两个干巴黑馒头,还没有咸菜),住处条件很差,住在一个废工房里,四面透风,冬天很冷,没有取暖设备,和刑事犯住在一起,一个工房内住一百来人。”
山海关公安局一科科长张德岳和成员付勇,几年来一直充当邪党马前卒,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此二人几乎参与山海关每一次迫害。
河北秦皇岛中铁山桥集团高级工程师、现年四十三岁的张晓红,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丈夫邓文阳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八日在保定市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张晓红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张晓红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事实:
邓文阳,男,满族,三十七岁,原中铁山桥集团机一车间数控铣工。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期间,由于生活的压力,他常常睡不着觉,感觉精神乏力。一九九五年底,经过学炼法轮功后,睡不着觉的毛病没有了,精神充实了,身体健康了,而且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宇宙中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工作中,他兢兢业业;社会上,他乐于助人;家里边,他尊老爱幼,是一个公认的有道义的大好人。
遭非法拘留、劳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邓文阳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日被非法拘留十天。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从劳教所出狱后,遭山桥集团以不放弃信仰为由非法开除。因被断绝经济来源,邓文阳只好四处寻找工作,一直未找到适合他的技术工种的工作。可想而知,一个有理想、有能力的壮年男子,正是干事业的最佳年龄,竟被迫害到这种境地,他心中是怎样的苦与痛?也正是因为他修炼法轮功,虽然受到如此不公的对待,邓文阳始终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对待着一切,实践着「真、善、忍」的要求。
再遭非法拘留、劳教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晚上,在并无任何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山海关公安分局仅仅根据邓文阳去劝慰一位因炼法轮功要被判刑者的母亲,将其拘留。在这期间他们抢了邓文阳身上带的家钥匙。八月十六日凌晨三点,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用抢来的邓文阳的钥匙,打开家门非法抄家,未出具任何证明将家中私人物品:一本《转法轮》、一个MP3、一部计算机全部掠走。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山海关公安分局张德岳等人将邓文阳非法抓捕,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邓文阳被非法关押至八月三十一日,在这期间他被警察迫害得身体严重受损,警察为了推脱责任让家人接回家中。
从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二十六日邓文阳一直在家。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多山海关公安分局局长赵然和「六一零」头子张德岳突然派警员三十余人,再次闯入邓文阳的家中,把身体尚未复原的他从床上绑架。当时邓文阳只穿背心和裤衩,没让穿外衣就被强行抬上警车。邓文阳的老母亲看到儿子又被无理绑架,又惊又怕昏倒在地。
这期间,我到山海关南关派出所、山海关公安分局去问为甚么非法抓邓文阳,没有一个人告诉邓文阳的具体状况,后来在十月四日才打听到邓文阳于九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送往保定劳教所。
从邓文阳九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保定市劳教所,到十月八日晚十点多被迫害致死,家人未接到任何的通知,直到十月九日下午才接到警察口头通知:去保定市劳教所劝劝邓文阳。家人当到保定后才被告知:邓文阳已于十月八日晚上突发性心脏猝死。
然而家属在验查邓文阳的遗体时却发现他有遭暴力虐待的痕迹,如:1、手、脚有戴械具的明显痕迹,勒痕有10mm;2、未发现身上有输液时留下的针迹;3、身上有电击的痕迹;4、睪丸上有血迹;5、睪丸凹陷等遭暴力虐待的痕迹。
这起冤案已经整整八年了,这八年来,我们一家人始终是悲痛的,压抑的,无法以正常人的心态生活。我常常处于一种莫名压抑、恐惧之中,从未有过真正轻松的感觉,我一个人带着十岁的女儿,苦苦熬煎到现在。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邓文阳安葬后,我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七日聘请了河北秦海律师事务所的杨金坡律师,代理调查邓文阳的冤案,可律师到山海关分局调查情况时,负责邓文阳案子张德岳根本不见,并且派人威胁律师,法轮功的案子不许查。调查保定劳教所那边时,也是威胁不许查。
我们家属没办法,只能自己写诉状,家人怕我告状丢了工作,所以起诉书是以我公公名义写的。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上诉到山海关法院,十天后回复说不受理。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我EMS快递送诉状到秦皇岛海港区法院,答复我们是依然不受理,而且根本原因是涉及到法轮功,到哪儿也不会受理。我们一家真是有冤无处诉呀!当时我女儿刚刚十岁,孩子小需要人照顾,邓文阳父母年事已高,我们只好将此冤案压在心底,等待时机。
现在国家纠正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所以我再次提出刑事控告,希望检察院、法院与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法律责任,为受害的百姓伸张正义,还世间公道,并赔偿控告人损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劳教;针扎;电刑;铐在某处上;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省青龙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河北涞水县公安局砸门撬锁掠夺大法弟子私有财产
二零零七年秦皇岛市恶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邓文阳家属的一封控告信
零七年十月,八位大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被证实
韦丹权被保定劳教所迫害至生命垂危
秦皇岛山海关大法弟子邓文阳遗体已被火化
河北山海关大法弟子邓文阳被迫害致死
河北省高阳劳教所的血腥暴力
河北省秦皇岛市大法弟子被迫害事实
赔偿,控诉相关报道:
邓文阳被害死八年-妻子控告元凶江泽民
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海关电话区号0335
(505开头的电话若打不通,请改拨为515开头)
山海关公安局
局长,赵然 5052196 、3060933;
政委,(主抓迫害法轮功,610头子):刘关生,办公室5062814 、3088933 ;5052421、5052315 ,宅电 5057838,手机13930385885. 刘关生之妻:沈连玉,住山海关区公安分局家属大院;
山海关公安局一科科长:张德岳,办公室电话:5052464 ,宅电:5076600, 手机:13930326695、(新)13930321117.手机 13933508704。
张德岳之妻:张桂红,山海关公安局工作;张德岳住址:河北省山海关南园小区17号楼2单元8号;
山海关公安局一科 付勇5052464,8664332
山海关看守所:
电话5051427;邮编066200
所长张海青,办公室5051168,家住秦皇岛山海关工人街46号楼 1单元 24号;
指导员 王洪兵(音),电话:5051167
山海关区原610头目、政法委副书记丁国来,办5037277,宅 5053296。
丁国来之妻周景文,山海关公安局工作;
山海关区610头目,管玺有 5051072、宅电5050267,手机13903345303. 管玺有之妻,伊春霞,山海关南园中学教师;
山海关西街派出所:
所长:王建民, 5051233,宅电5158065,手机13903346596
王建民之妻:朱艳春,山海关公安局工作,手机13933509549;
家住:山海关西顺城6-2-8;
山海关西街派出所:
副所长:王剑峰,电话:5051233,手机13933510658;
山海关南关派出所
5052882(办公室),
5051162(值班室);
所长:5179943
山海关区区委书记:郑宝亮;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胡同4号;办公室:5051052 5052602
山海关政法委书记 马大壮,宅8507223,13503358747;
山海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检书记 鞠书记,宅3213129,13930335555;办公室 5052126 5051080;
山海关政府:
办公室 5051042 、5051155、 5051565;
行政科 5051160;
综合科 5052471;
门卫 50510
山海关律师服务热线:白天3035511;晚3624056、3624065。
秦皇岛市检察院:
地址:秦皇岛海港区民族路北段288号 邮编066000
总机3067936
办公室3067430
党委办公室3067937;
举报电话 3622000
秦皇岛市司法局 :
地址:秦皇岛海港区建国路281号
办公室3062182
法律处3070484
法制处3070554
责任单位及恶人:
保定劳教所
高阳劳教所
唐山开平劳教所(河北省第一劳教所)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玉峰里派出所
保定市劳教所
山海关区法院
山海关南关派出所
山海关区610
山海关公安分局 :张德岳(张德月),付勇,赵然
更新日期: 2019-2-28 5: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