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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法院副院长方云海参与迫害殃及儿子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

吉林省榆树市法院副院长方云海,今年五十多岁,在迫害初期,就在榆树“六一零”任职,几次在电视上诬蔑法轮功,毒害众生。
方云海后来转到法院当副院长,近年主管刑事案件。在他任副院长期间,榆树法院多次冤判法轮功学员,其中经方云海负责的至少有两起,一个是泗河镇的刘淑春,一个是双城的张学民,两位法轮功学员目前仍在邪恶的监狱里遭受迫害。

在这两个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件即将审理时,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多次给方云海写信、打电话,发信息讲真相,希望他能够主持正义,释放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可是他及其同伙坚持执行邪党的邪恶指令,一意孤行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方云海参与迫害大法,其罪行殃及家人。

二零一零年过大年,方云海的儿子方明和朋友去广西旅游,因吸毒过量在正月初九那天死于南宁一个旅店。对外说是心脏病发作死亡,年仅三十一岁。

奉劝那些至今还在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勾当的人,赶快停止作恶,前车之鉴不能不看,认清形势,退出邪党,给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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