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揭露迫害 » (839)【迫害致死】河北省定兴县大法弟子——谢文平
(839)【迫害致死】河北省定兴县大法弟子——谢文平
【明慧资料馆】

谢文平

简介:
839、谢文平(Xie,Wenping),女 ,年龄未知,河北省定兴县大法弟子。谢文平被证实于2002年被当局办的洗脑班迫害致死。该县警察风凉话中透露对谢文平之死负有责任。

据消息来源,谢文平是河北省保定地区定兴县玻璃管厂工人,家住定兴县畜牧局,2002年被警察从家中抓进李郁庄乡洗脑班,期间遭到非人折磨,直到生命垂危才通知家属接人。谢文平回家后不久死亡。

定兴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张军(312-692-4404)昨日(2004年1月27日)在电话中对谢文平之死大说风凉话,无意中透露该公安局警察对谢文平的死亡负有直接责任。张军声称,“谢文平是大法弟子,为什么还死了,所以对她的死亡,我们没有责任。”

经查李峻岭等恶警曾侵入法轮功学员谢文平家中、非法抄家、掠夺财物,并将她绑架进定兴县公安局,用大尺打她,致全身青紫昏死过去,用冷水泼,电棍电焦全身,昏死数次,暴力殴打、脚踹、辱骂,并将法轮功学员吊到公安局楼梯上,手铐都铐进肉中,吊着打耳光,浑身是伤,之后拉到李郁庄洗脑班迫害数个月(在洗脑班用手铐铐在床上数日,不让大小便)获释返家后不久含冤离世。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至对渠等犯行惩戒之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大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渠等非法侵害中国公民人权,执法人员玩法弄权,严重败坏政风,具录案备查,供作追惩依据;倘有疏漏,惠 请知情者或相关单位协助补正,不限文字。影音图像、公部门文件均可并供刑惩渠等佐证,以昭公信,无任感荷。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以后,在中共“六一零”这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机构的指使下,各地“六一零”大搞洗脑班,暴力“转化”大法学员,逼迫大法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这些洗脑班实际就是中共私设的法西斯监狱,为达到他们的目的,无恶不作。河北保定定兴县恶徒也不例外,李郁庄洗脑班就是这样一个邪恶黑窝。

有一天六点吃饭前,一辆白色面包车在洗脑班院门口停下来,李峻岭和张军从车里下来。张军朝车里喊:“下来,下来!”好一会儿没下来人,李峻岭就上车一脚把那个人踢下来,从车里掉下来一位六十岁左右的妇女,她就是法轮功学员谢文平。谢文平被迫害的糖尿病复发,浑身没劲,失去行动能力。谢文平在洗脑班里吃饭、上厕所都要靠法轮功学员们背着。即使这样,打手们还强迫她听洗脑的课。这次她在洗脑班里被非法关押了两个多月,身体已被折磨的非常虚弱了,回家后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很快恢复健康。之后又被恶徒绑架到洗脑班,再次受到非人的折磨。在出现生命危险后才被送回家。此时她人已经不行了,到家不几天就含冤离开了人世。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