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法轮功学员周丕文、郭牧遭非法庭审
新疆库尔勒市法院2018年6月8日上午11时对法轮功学员周丕文、郭牧进行非法庭审。公诉人以刑法第300条非法起诉二人,并当庭建议非法判处周丕文两年六个月以下、郭牧三年以下。二人均拒绝认罪,并向法官讲述真相。两人的律师当庭退出。结果暂未宣布。
时间: 2018-06-12 标签:
新疆库尔勒市法院2018年6月8日上午11时对法轮功学员周丕文、郭牧进行非法庭审。公诉人以刑法第300条非法起诉二人,并当庭建议非法判处周丕文两年六个月以下、郭牧三年以下。二人均拒绝认罪,并向法官讲述真相。两人的律师当庭退出。结果暂未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