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党被非法判缓刑 已回家被限制外出
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党,曾于2015年6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寄递诉状,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在2016年3月30日,被西安莲湖区国保大队绑架到莲湖区看守所,经过2年2个月的非法关押,莲湖法院打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管理的幌子,非法判处李党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目前,李党已经在2018年5月23日回到家中。在判处缓刑期间,继续限制李党人身自由,要求5年内不得外出而离开西安市三环范围。
时间: 2019-01-04 标签:
陕西省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党,曾于2015年6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寄递诉状,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在2016年3月30日,被西安莲湖区国保大队绑架到莲湖区看守所,经过2年2个月的非法关押,莲湖法院打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管理的幌子,非法判处李党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目前,李党已经在2018年5月23日回到家中。在判处缓刑期间,继续限制李党人身自由,要求5年内不得外出而离开西安市三环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