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徐智银、刘欣二审被维持原判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荔湾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徐智银、刘欣的原判,分别是四年和一年。
广东省深圳市法轮功学员傅秀芳面临非法开庭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欲于4月10日到12日之间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傅秀芳。
深圳南山区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6号
检察员陈雨燕13632661936办0755-86212754
深圳市南山区法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
主审法官刘晶0755-86608261
法官助理卢少宏0755-8660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