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春泉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上午,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对兴宁市法轮功学员罗春泉非法审判,庭审直至十一点四十多分,仍未结束。罗春泉的亲人为他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详情待查。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国保大队幸政权等九人,爬窗私闯民宅,到该市法轮功学员罗春泉家,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却乱翻东西,抢走电脑、打印机并绑架了罗春泉父女俩人,其女儿不配合迫害,当晚得以回家。
之后,罗春泉被非法逮捕,案卷转到兴宁市法院后,该院作出退卷退案的决定,但兴宁市检察院却将构陷材料转到梅县区检察院继续实施迫害。
相关单位与责任人:
1、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0753-2589710
院长:魏伟辉 138-2381-9238
副院长:古英智 0753-2589725 审判员(刑庭庭长,主审法官,多年来一直径办迫害大法弟子案件):潘伟熙 135-6096-8198,宅电 0753-2240760
审判员:张巧玲(女) 0753-2589713
法院信访室:0753-2589375
2、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0753-2526700,2589188
检察官:张禄明 0753-2589691
3、广东梅州市兴宁国保受案人:何文峰 13824561896
4、广东梅州市兴宁检察院送检人:饶泉华 13502350968,彭远先(彭远生)13751951158,办公 0753-6169217
5、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永和镇大成村支部书记:张灼强18923001271(他签收了罗春泉的非法拘留证,却谎称找不到)
6、广东司法厅(干扰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梁选东 020-86351037,020-8635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