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郭雅芬、曾华英、曾海平三位法轮功学员一天,非法庭审无结果,据悉法院将择期继续非法庭审。三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再次为他们的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参与非法庭审责任人:
梅县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禄明,0753-2589691
梅县区法院主审法官:审判长潘伟熙(多年来一直经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手机 13560968198, 宅电 0753-2240760
梅县区法院法官:审判员 张巧玲,0753-2589713
梅县区法院法官:审判员 魏东华
梅县区法院:书记员 凌悦(女)
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办公电话:0753-258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