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花垣县法轮功学员肖永康被非法判刑四年
2018年10月30日,由花垣县法院审判长杨朝晖、陪审员龙文波、杨岚组成的合议庭冤判肖永康四年刑期。肖永康上诉后,2018年12月29日,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审判长王平、审判员龙海、杨向路对肖永康非法维持原判。
参与迫害人员
花垣县法院
审判长 杨朝晖
陪审员 龙文波 杨岚
书记员 吴顺旺
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
审判长 王平
审判员 龙海 杨向路
书记员 向议江
时间: 2019-03-11 标签:
2018年10月30日,由花垣县法院审判长杨朝晖、陪审员龙文波、杨岚组成的合议庭冤判肖永康四年刑期。肖永康上诉后,2018年12月29日,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审判长王平、审判员龙海、杨向路对肖永康非法维持原判。
参与迫害人员
花垣县法院
审判长 杨朝晖
陪审员 龙文波 杨岚
书记员 吴顺旺
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
审判长 王平
审判员 龙海 杨向路
书记员 向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