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法轮功学员刁伟清、宋桂芹被绑架
2018年12月15日下午,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法轮功学员刁伟清、宋桂芹被阜安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胶州市杜村拘留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莱镇杜兆财、吴瑞芳夫妇被非法关押133天
杜兆财、吴瑞芳夫妇9月13日被胶州市检察院孙积宝非法逮捕,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两个月。
11月12日,构陷案件到达胶州市检察院公诉科李保公手中。当天,家属到检察院见办案人员(办案人员李保公外出学习,李保公助理并不见家属)家属多次去检察院递交文件,多次电话沟通,都是李保公助理接电话。
家属说:“办案人员不在,我们的案件谁来处理?”李保公助理说:“李保公外出学习一个周,所有的案件我来处理,咱胶州市不审理宗教案子,宗教案子5天之内我们将移送到黄岛检察院。”家属说:“案件现在在胶州市,我可以带律师来阅卷了,对吧?”李保公助理因恐惧,态度有些恶劣,说:“你们带律师去黄岛阅卷吧,别在我们这边阅卷。”
11月13日,构陷案件到达第二天,李保公助理去看守所告知杜兆财、吴瑞芳夫妇有聘请律师的权利。移送时间为五天,11月14日,检察院因恐惧第三天一大早,李保公助理将案件移送到黄岛检察院公诉科潘伟手中。
家属紧随其后,11月14日上午9点,就到检察院门口要求见潘伟,一直到下午5点,家属没有见到潘伟,潘伟电话也没有人接。后来,律师与家属见到潘伟,与潘伟进行沟通,检察官潘伟的态度和语气比较客气。
案件需要在潘伟手中45天,后电话沟通,电话中潘伟认为案件已经被批捕逮捕了,但潘伟说现在还没有定下结果。
大约还有10天左右才会知道是否起诉到法院。
看守所警察让吴瑞芳值班(应该轮流值班,每人一晚上值班两小时,但因吴瑞芳不背监规,警察让吴瑞芳每天值班),吴瑞芳放风时间炼功,放风时间只有半个小时,时间不够用,吴瑞芳腰疼(修炼前腰椎间盘突出)吴瑞芳想家,想念家中老母亲,想念家中两个孩子。杜兆财非常坚定自己的信仰。
黄岛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吴迪 0532-83012355
黄岛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 潘伟 83012883(办案人员)
山东省济南法轮功学员刘嗣堂、张慧清被国保610构陷
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张慧清于12月15号上午,被天桥区检察院公诉科张雪霞女检察官告知:刘嗣堂和张慧清的所谓案卷已被天桥区公安报到公诉科,并要张慧清在“认罪书”上签字可以从宽处理。张慧清说,这个字我不能签,我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没有罪。
他们的案卷是11月30号由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所谓材料,12月14号又报送到检察院的。在这半个月内,张慧清(被取保候审)多次到派出所、整材料的法制大队和检察院找相关办案人员,善意的申明信仰自由、迫害违法,不会长久,希望她、他们秉公执法,放人回家。但是,在610、公安国保的操控下,他们还是执意走所谓司法程序迫害好人。
张雪霞 办公电话:0531—83012847
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
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5号,邮编250032
公诉科:科长赵培林 18560068006
副科长王晓敬 18560068060、0531——83012868
侦诉执检科(批捕)王晓娟:0531——83012558,
检察院院长 马建华 13969128211
副检察长 杜召峰 18530061016
批捕科 王明罡 18678857765
起诉科 薛辛伟 18560061121
天桥区610办公室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2号,邮编250032
孙善林 天桥区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
电话:13869107538 0531——85559978(办公室)
马 宁 天桥区政法委610办公室副主任
电话0531——85559971(办公室)
原主任 李梅:13181715581(女)(已调到济南市610办公室,但仍负责洗脑班迫害)
天桥区政法委:副书记 尚玉干 0531——8587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