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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几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

王新民,女,54岁,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王新民和五位同修一起进京上访,证实大法的美好,为大法讨回公道。在走到山海关车站时被铁路警察劫持到山海关站前派出所。王新民在上车时就被非法搜身,到派出所又被非法搜身两次。在山海关站前派出所被非法审讯。第二天,恶警把从她们身上搜到的现金(大约一千多元)买了回吉林的火车票,在乘警的监控下回到吉林市左家车站。

回到当地,又被当地派出所的范维佳叫去,并威胁王新民不许乱走,强迫她上哪要去汇报。同时威胁王新民的丈夫,每到邪党有事(所谓敏感日),派出所都要找王的丈夫,使王家人在精神和生活上受到很大干扰。

李影,女,71岁,原吉林市建筑公司职工。九九年和当地一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讨回清白。在北京信访办门前被北京恶警非法劫持到吉林省驻京办,李影的身份证被抢走,她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劫持到吉林市拘留,非法关押十五天。回家时被拘留所勒索一千元现金,没有正式合法手续和发票,只给李影的家人打了一张白纸收条。当地街道居委会、政府和一名姓孙的男警察共七人多次到李家骚扰。

吴桂茹,女,66岁,原吉林省昌邑区制药厂退休职工。2000年末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到吉林省驻京办,非法关押在一个空房间,被一名恶警搜身,吴桂茹老人的三百元钱被搜走,第二天,吴和儿子、儿媳三人被恶警用手铐铐在一起,强行坐火车回吉林。吉林省特产研究所的田欣和保卫科的范维佳用车把吴桂茹老人拉到保卫科办公室。范维佳问吴还炼不炼了,吴老人拒不配合他们,他们看拿吴没有办法才把吴桂茹老人放回家。吴的丈夫被吉林市驻京办的人员勒索了五百元现金。

2001年1月,当地派出所的乌可曾打电话,将吴桂茹骗到派出所,第二天被劫持到昌邑区洗脑班强行洗脑,恶警都兴泽强迫他们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并谩骂法轮功学员,非法洗脑关押十七天后,吴被勒索了一千元现金才放回,以后的几年中,当地恶警牛爱民等人两次上门骚扰逼签字、按手印等,十多年里,吴被恶警勒索现金共计一千八百元,家人也受到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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