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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七十二岁法轮功学员卜春兰被绑架和奴役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

法轮功学员卜春兰,女,七十二岁,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钢铁厂退休职工。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两次被磐石市公安分局高科长、明城镇派出所绑架,曾被关磐石市看守所,强迫劳役。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早,卜春兰与多名法轮功学员去吉林省政府门前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长春市体育场、磐石市公安分局高科长、明城镇派出所所长董某劫持到明城镇政府,非法关押一夜,次日早,又劫持到磐石市公安局非法审讯。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证据,不得不放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所长董某与刘某将卜春兰骗到派出所,非法关押,还逼迫写“不炼功保证”,遭到拒绝后,于当日深夜二点,送往磐石市看守所,并且强迫拍照,按手印,强迫奴役。十五天后,又向家属勒索三百元所谓的伙食费后才放人。

以上是老人被迫害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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