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法轮功学员高锦淑再一次被骚扰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下午二点,安达市检察院打电话给绥化法轮功学员高锦淑的弟妹,让她转告高锦淑,十二月七日(周五)九点半到安达检察院做笔录。高锦淑给检察院回电话,说去不了。他们说到绥化去接。高锦淑为了给他们讲真相,说那好吧,我自己去,不用来接。
到了安达市检察院,公诉科的秘书把高锦淑接到二楼办公室,让坐在沙发上。高锦淑给两位女士讲真相,讲法轮功是合法的及八名绥化法轮功学员在兰西县绑架的经过等,讲了一个多小时。
期间,她们给高锦淑看兰西县国保绑架她后,构陷的所谓取证材料,还有非法抄家时照的抄走的书籍等,连刺绣莲花的坐垫都抢走了,还拍了图片。她们问家在哪?高锦淑就把提前准备好的,控告兰西县国保大队张涛、安达市检察院批捕科的杨光的控告信递给她们,说这上面有详细住址,还有辩护词、劝善信都给了她们。
之后,她们让高锦淑在笔录上签字,拒签。高锦淑说:“检察院有监督公安执法的责任,可是在公安非法抓人的情况下,检察院不尊重事实还非法批捕,是在践踏法律,是真正在犯罪。抓人是犯法的,批捕也是犯法的。《宪法》第36条明确指出,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信仰的问题。”公诉科把这些材料都附在了所谓的卷宗上,并说给高锦淑指定律师,不让她自己找律师,给她一个表,高锦淑没配合她们,说我自主选择律师,我有律师,她们很失望的样子。
据悉,在安达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的另几位绥化法轮功学员王福华、宋红伟、王芳、赵婷婷也在之前做了笔录。
此次到安达,距上次十一月二十三日(周五),让高锦淑去安达,想把她非法关到安达看守所,因检查出高血压260,不得不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交保证金二万放回,才半个月。在这之前,高锦淑就利用法律的武器,控告张涛犯有: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讯逼供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月二十三日,高锦淑已从安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