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泊头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玲被中院非法维持原判2年
河北省泊头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玲上诉沧州中院,被沧州中院非法维持原判2年,在任丘市看守所遭迫害后,在邪党开两会前,又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家里亲人们打电话去看她,监狱不让见,80岁的老母亲每天盼女儿回家,吃不下、睡不着。她妈妈说;我女儿愿意做好人,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
河北省女子监狱 办公室:0311-83939625
狱政科:0311-83939712,
监狱监察:0311-83939635
监狱咨询电话:0311-83939708。
教育科:0311-8393726;教育科长:张会民,葛曙光
监狱长:郑晓英
副监狱长:杨玉芬(分管教育,包括迫害法轮功学员)、于福歧、刘义臣、马文章、李彦芳、郑伟森、胡熙群。
生活科:商慧、王莉。
河北省女子监狱通信信箱:河北省鹿泉市石铜路55信箱(每个监区按其监区号排列,就是几分箱,如女子监狱三监区的信箱就是河北省鹿泉市石铜路55信箱3分箱) 邮编050222
详细地址:河北省鹿泉市永壁村南500米处。从石家庄火车站乘44路转乘117路,或从纪念碑乘117路汽车到永壁村下车。
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面临非法庭审推迟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七日文章“河北香河县李秀琴面临非法庭审”,曝光了香河县法院准备在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号上午九点,对李秀琴非法庭审,以及“香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宏艳,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其在国外留学的年仅二十几岁的独生儿子周某意外死亡”的情况,香河县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员倍感压力,决定取消三月二十六号对李秀琴的非法庭审。如有新的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