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大法弟子缪建华被非法判刑7年2个月
2018年12月12日,江北区法院在证据根本不成立的情况下,非法判处缪建华7年零2个月,并高额勒索1万元,家人不服,要求上诉。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法弟子缪建华,女,62岁。由于某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被邪党公安长期监控而不知,在该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前一天,带着电话到过缪建华家中。缪建华很快知道某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了,但相信该法轮功学员是谨慎注意安全的,就没采取防范措施。
一周后,邪党公安就拿那位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调监控,查到沙坪坝井口公租房缪建华住家处,就指使井口派出所于2017年9月30日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闯入缪建华家中非法抄家,并把缪建华绑架到沙坪坝青木关看守所迫害,把抢走的法轮功真相精美小台历(有的只制作了一面)作为构陷缪建华的证据,把缪建华起诉到检察院。
缪建华家人请律师为缪建华无罪辩护。其间沙坪坝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曾把案件退回井口派出所,可是井口派出所恶警把一本台历包括封面在内共13页拆开,使所谓证据扩大十几倍,又让江北检察院接管此案,从而达到加重迫害的目的。
2018年9月30日,江北法院非法庭审缪建华,律师为缪建华作无罪辩护,缪建华本人也在法庭上谈了法轮功的美好。
江北法院电话:023-61707741
承办人:蒋纯赤 电话:6770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