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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东丰县公安局局长刘长林被“双规”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

东丰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刘长林,自上任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仅二零零八年一年全县就非法判刑两人(三中教师于立秋、发廊业主董玉丰),非法劳教七人(四中教师哈静波、姜若玲、原东佳粮油员工王会恩、南屯基乡赵英凯、贾秀楼、王永和等),非法拘留十余人,非法抓入洗脑班十余人。虽然法轮功学员长期以各种方式向其讲真相、劝善,但刘长林仍旧继续迫害。二零零九年“五一”期间,刘长林因涉嫌凶杀案、做黑社会后台、参与放高利贷等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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