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
赵大伟,男,三十四岁,原在吉林省伊通县永宁街派出所任副所长。自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赵大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亲自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蹲坑、跟踪、绑架、抄家等,致使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多人被绑架,劳教,有的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三月,赵大伟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刘学敏、田俊龙(已被迫害致死)、董维兴等学员行刑、逼供等手段加重迫害,更残忍的是采取车轮战,把抓来的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绑在铁椅子上行刑。赵大伟还打开窗子冻被扒光衣服绑在铁椅子上的法轮功学员。北方黄历二月初,外边正下雪,这已经很残暴了,可是这还觉得不够,还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浇凉水,吹扇风,折磨几个小时之久。因他特别卖力抓捕、行刑、逼供,中共邪党很赏识他,被提拔副所长。被提拔后,赵大伟更是肆无忌惮的行恶。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赵大伟带领协警等人采取卑鄙手段蹲坑,将下岗开电瓶车维生、晚上收工回家的王金波绑架,并抄了家,之后非法劳教。在送劳教所的路上,赵大伟还不断的用鞋底打王金波的头部。他们知道王金波心脏不好,劳教所拒收,赵大伟就建议国保大队长王英超给劳教所买烟送礼,劳教所因此关押了王金波。
本地法轮功学员给赵大伟讲真相劝善,邮真相资料。但此人利欲熏心,把迫害法轮功当作往上爬的资本;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赵大伟遭恶报。
二零零八年阴历十一月,赵大伟酒后驾车,在伊通县第十二中学附近,将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爱民乡陈家村李家屯的史有建当场撞死(史有建死时52岁,夫妻在县里陪孩子读书)。为了逃脱罪责,赵大伟用钱打通关系,找人作“本人不在现场”的伪证,利用警察的身份威逼家属不许说出实情,给死者家属20万元了事,并用钱买通一人替赵大伟本人顶罪。赵大伟本人用钱等手段把此事摆平了,以为万事大吉了;殊不知善恶有报是天理,不久,此事被知情人举报,替赵大伟本人顶罪的人被抓,说出实情,赵大伟被双开,判刑三年。
在此,希望赵大伟原来的同行们,引以为戒,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法轮功学员如何你们,是天理不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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