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马洪哲,吉林松原市国保大队成员,三十岁左右。迫害松原市大法弟子董凤山、徐艳刚、李生等,马洪哲是其中迫害的主力。后因马洪哲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升为副科长。至今,马洪哲一伙恶警,对松原市救度众生起到很大的破坏作用,而且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常残暴。
马洪哲用贪污和不正当得来的钱在农村买了多亩稻地。生活糜烂,吃喝嫖赌,无所不为。马洪哲现已遭恶报。已妻离子散,又因为办案不公,被老百姓把肾打坏,现已切除,无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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