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市法轮功学员肖艳芳、刘义波面临被非法庭审
湖北汉川市法轮功学员肖艳芳、刘义波于2020年11月11日被汉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在被关押近1 个月后,汉川市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合谋,欲进一步加重迫害,开始实施对肖艳芳的非法庭审。
2020年4月26日晚上,肖艳芳、刘义波等五人在肖艳芳的家乡马鞍联洪村、天成村散发“疫情周刊”等资料,目的是让家乡人更多的掌握疫情知识,更好的防控疫情。但在政府长期的误导下,村干部认为法轮功就是反党,和共产党作对。于是上报派出所进行拦劫。由于仍然处在疫情期间,他们在马鞍派出所被关押一晚上,于第二天下午5.00时才放回家。(因仍在疫情期间,未有继续关押)
5月19日,汉川市公安局对他们下达“监视居住通知”,9月21日,又通知他们到“国保”谈话,说对肖艳芳说要判刑,对刘义波说办取保候审。肖艳芳、刘义波表示没犯罪。
11月11日“国保”对他们进行抓捕,12日办理逮捕手续,涉案物品是“周刊”。
12月初,肖艳芳父亲托人聘请北京律师,北京律师于12月8日来汉川同肖艳芳见面,到汉川检察院、汉川公安局查实案情,并向检察院提出对肖艳芳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律师意见,向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
12月底,汉川公安局将案卷提前送至汉川检察院,汉川检察院于2021年元月12日后(具体时间不详)将案卷移送到孝昌检察院,孝昌检察院于元月19日(星期二)送孝昌法院,律师于元月20日晚到汉川,21日上午到汉川看守所通过视频第二次会见肖艳芳,下午赶到孝昌检察院,才得知案卷已到法院,具体负责案件的庭审人员还未确定,案卷未提到。要等一周后才知详情。
参与迫害肖艳芳、刘义波的有关责任人:
李先乔:原汉川市委书记 现任安陆市委书记 手机13709294037
周孟浩:市政法委书记 手机18907298008
涂磊:副市长、公安局长 手机13907290926
蔡年祥:国保大队大队长 手机13707292222
刘新潮:国保大队教导员 手机13707292950
余清波:国保大队副队长,手机13995852388 15337329571 18995702822
孝昌县责任单位、责任人:
孝昌县检察院,地址:湖北省孝昌县平安路10号,电话:0712-4761460
孝昌县检察院检察长 胡泽英
孝昌县法院,地址:湖北省孝昌县平安大道12号,电话:0712-4761632
孝昌县法院院长 肖中兴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陶席珍再次被社区人员骚扰
2021年元月21号星期四上午11点多,希望桥社区的冯婷,带着两男两女到陶席珍家敲门,进门后说街道办事处的要来看看你,一个女的拿着手机企图拍照被陶制止。陶说你们不要三番五次的来骚扰我,你们也都上有老下有小,现在疫情这么严重,明天是个什么样谁都不知道,我们修炼真善忍的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真的关心我,就把我的工资补回来,一说这事他们就走了。
保安,黄墩佳15377171911
警察,张钊
幼师余小燕13613026462
唐琼香15272732662、18771256011、13396138999、15607246188、1345110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