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轮功学员赵颜华被非法判刑三年,罚三千元
北京市法轮功学员赵颜华,女,三十九岁,北京首安消防公司工程师,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被李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送往顺义看守所。非法关押十月,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被北京市顺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判决书声称:“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却不让家人亲属参与旁听。
李桥派出所: 报警电话 1089426120
警务督察电话:1089426180
马大刚:所长,兼任顺义区李桥镇副镇长。
刘伯祥(赵颜华案件承办人):副所长,兼任顺义区李桥镇南半壁店村党支部副书记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东上坡街133号,李桥镇政府西侧。 邮编 101300
曝光北京朝阳太阳宫公园内抹黑大法宣传栏的相关人员电话
北京朝阳区太阳宫公园有抹黑大法的宣传栏,公然描述辖区内一修大法的女学员被迫害劳教的细节,还提醒人们看到资料、真相币和其它相关的项链挂件,不仅要拒绝还要报警处理。因为在公园里面,疫情期间不好处理,已给相关人员送去了两封真相信和优盘。请继续打电话讲真相。
太阳宫街道办事处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主任:郝宝刚
副主任:林斌 张红霞
办公室:010-52018656
组宣科:010-5201861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010-52018629
规划建设科:010-52018626
民政:010-52018615
武装部:010-52018621
司法所:010-52018610
纪委监察科:010-52018622
城管监察大队:010-52018663
太阳宫地区办事处
所长:石卫东
电话:010-84158000
传真:010-64129664
地址:北京朝阳太阳宫南街7号院 邮编100028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单叔江情况的补充
2021年1月7日上午9点多钟,单叔江外出有事,不在家。当单叔江回家时,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派出所的四、五个警察和本村的一名女的(类似村妇联之类的)人,已在单叔江家院子里等候。此前,他们已经到单叔江睡觉卧室看了一遍,把桌上的《转法轮》书用照相机给照下来了。
他们三说两说就把单叔江带到李桥镇派出所,然后又把单叔江带到顺义医院做核酸检测,下午他们四、五警察就又去单叔江家乱翻一通,抄走八、九本大法书籍和一些护身符之类的。直到下午五、六钟左右,有一个青年小伙非法提审单叔江,问那书是哪来的、是谁给的,那护身符是哪来的、干什么的。单叔江一概不配合他们的提问,就走了。
到夜间十一、十二钟左右,就又换一个警察非法提审单叔江,单叔江还是不配合他们,等第二天,也就是一月八号中午十二多钟,他们给了单叔江十元钱,叫单叔江自己坐公交回家了。单叔江在哪里被扣留二十六多小时,他们吃饭,给单叔江方便面,一天三次干方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