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晃县法轮功学员罗菊凤被骚扰
2021年1月11日晚七点多钟,湖南省新晃县610、政法委人员指使新晃县桥南社区人员一男性张某到法轮功学员罗菊凤家问她是否还炼法轮功,还叮嘱她如果政法委有人来问的话,就说你不炼了。罗菊凤听到这话后,就理直气壮的告诉他说:法轮功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我不偷不抢不赌,想做个好人,做个更好的人,这没有错吧,这么好的功法,我不可能不炼,我为了做个好人被迫害多次,眼睛失明,双腿走路都不好使,即使是这样,大法师父告诉我不要去记恨那些迫害你的人,因为他们才是最最可怜的人,应该要让他们明白真相啊!我通过坚持炼功做好人,我的眼睛和双腿渐渐在恢复。
罗菊凤还没来得及要他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就走了。
湖南省永州市法轮功学员肖敏华被剥夺退休金一案上诉至市中院
今年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肖敏华,是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交通运输局退休职工,她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患疾病不药而愈。一九九九年七月后,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实施“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的灭绝政策,肖敏华因坚持真、善、忍法轮功信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于2017年4月被恶人举报被非法判刑一年(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人社局根据区610的指示自2018年9月非法剥夺肖敏华的退休金至今(2018年前当事人被劳教2年和判刑5年期间的退休金也一直被扣至今,详见《湖南法轮功学员肖敏华被剥夺退休金三十余万元》
肖敏华于2020年8月向永州市道县法院起诉零陵人社局非法停发退休金,道县法院一审判决零陵区人社局应发放当事人退休金但要扣除一年冤狱(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的退休金。(据《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金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零陵人社局不服判决(据人社部发[2012]69号文件,湘人社发[2019]9号文件),提起上诉至永州市中级法院。
永州市中级法院将于2021年1月26日开庭审理。
零陵区人社局局长:蒋炳忠
副局长:贺小荣
传达室电话:0746-6332950传真:0746-6332950
市中级法院刑侦庭 曾 辉:0746-6667580(办)1397463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