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7月10日】据说,秦桧杀害岳飞后,引起群臣反对。一天秦桧在皇宫门口,遇到韩世忠。韩世忠拦住秦桧,质问道:用谋反罪绞杀岳飞,到底有没有真凭实据。秦桧的回答是:”莫须有,也许有。”韩世忠一边走开一边恨恨地说:“光凭一句’莫须有’就定罪,天理何在!”
这时,有个同党觉得秦桧回答得不高明,悄悄地对秦桧说:”大人不如答以’国人皆曰该杀'(人民都认为应该杀)为好。”
秦桧是奸臣,但这次的回答还算老实。而他的这位同党就很有水平–杀人造舆论的水平,赶得上一千多年后的中共,懂得以”人民”的名义,可以师出有名。
中共在打击对手,特别是打击法轮功的时候,明明只是怀疑,明明没有根据,但从来都是说有真凭实据。
不是吗?根据香港”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公布的中共绝密文件,早在1999年4月24日的晚上,中南海事件发生的时候,江泽民在写给中共领导班子的信中,就写道”怀疑(事件的发生)有西方反华势力的介入”(香港”明报”专讯)。
江泽民的信,不能算是承认,他们只是怀疑法轮功后面有国外反对力量,因为这是中共的秘密文件。
当然也有例外。作者为了研究政府的观点,搜集了能找到的反法轮功的文章,发现有篇《人民日报》评论员的文章说漏了嘴,露出了狐狸尾巴。
这位作者说:”法轮功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次次滋事捣乱呢?种种迹象表明,法轮功X教的后面有西方反华势力作的支持,他们出于共同的政治利益的需要,早已勾结在一起。”(2001年1月8日《人民日报》)
真是不打自招,文章清楚地道出了,所谓法轮功后面有西方势力的支持,完全是疑心生暗鬼,毫无事实根据。他们手上的证据,只有他们派往西方的”第五纵队”收集的”种种迹象”,根本上不了台面,经不起第三者的检查,更不用说拿到国际司法机关进行鉴定。
我们知道,在司法实践中,”迹象”只能提供进一步侦察的线索,绝对不能成为证据;只有事实才是证据。中国政府把”怀疑”或”迹象”当真凭实据,作镇压法轮功的理由,这是一千多年前,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的现在翻版。
问题是,他们连秦桧的那点诚实都没有了,不敢公开承认是”莫须有”。江泽民的话是秘密文件。而公开的文章,只有上述一篇,其他文章则是异口同声,说自己的”证据”货真价实,能够支持他们的论点,确实证明,法轮功与国外反华势力相勾结。
顺便指出,这里”势力”两个字,用得妙极了,看不到,摸不到,要你无法辩护!如果他说你和美国中央情报局勾结,那是可以查的。一查没有,他就倒霉,构成诬陷。可现在,人家说的是你和虚无缥缈的什么”势力”勾结,神仙也查不出这是诬陷。看起来法轮功只有吃哑巴亏的份了。
但是,也有极少例外。我在中共对外宣传的刊物〈广角镜〉上看到一篇文章,里面有一段写道:“‘自焚事件’后,李洪志曾高兴地说:‘这下总算有法轮功学员肯站出来为弘法而牺牲,并希望法轮功成员继续站出来为法轮功抗争。’他身后的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专家们,对事件作出评估后发现,舆论将对法轮功不利……为此,那些美国顾问要李洪志发表声明,否认自焚者是法轮功学员。”(《广角镜》2001年3月16日第19页,香港出版)
中共“广角镜”作者说得有鼻子有眼睛,像是亲身经历;要不,就是他在法轮功内部有卧底。`否则,不会有这么清楚。当然,最大的可能性是为了讨中共的喜欢,信口开河,胡乱编造。这年头,在中共统治力量所及的地方,什么事做不出来!好在这是可以查个水落石出的。
不错,江泽民集团的宣传机器,有时口径会发变化,但是,我们决不能指望江泽民集团会像秦桧那样坦白讲出,他们镇压法轮功的理由是“莫须有”
事实证明,江泽民比秦桧更狡诈,更邪恶!
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秦桧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在杭州的岳庙里,生铁铸造的秦桧夫妻的像,千百年来长跪在岳飞的像前,并受到游人的唾骂。江泽民会怎样还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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