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大法弟子钟义芳被绑架到成都女子监狱
四川攀枝花市现年67岁的法轮功学员钟义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中旬,在炳草岗大街讲真相,被炳草岗临江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攀枝花市看守所关押一年多,被迫害得出现严重的尿毒症和糖尿病,骨瘦如柴,肚子肿的很大,还被枉判四年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被绑架到成都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附:有关部门信息
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龙洪路20X号
邮编:610100
电话: 028-84898523 028-84898358
骆利丽:监狱长
宁晓英:副监狱长
刘犊:政委
廖群芳:教育改造科科长(专管法轮功学员)
罗成丽:政治处主任
熊作秀:监察科科长
周 英: 狱内侦查科科长
徐欣:狱政科副科长
卫燕: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科科长
韩敏 :勤务大队副大队长
颜 莉 :医院警长
吴艳梅 :一监区监区长
文秀君:二监区教导员
蔡雪梅:三监区监区长
彭红文:五监区监区长
吴雪菲:五监区监区长(专管法轮功学员)
安懋、宴江、王莹:五监区监区长(管生产的)
窦红琼:五监区队长(专管法轮功学员)
廖玉兰:五监区教导员
宋卓芬:五监区警长
吉克阿英:五监区警察
阳梅:六监区教导员
祝玉若:九监区教导员
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临江路派出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龙珠路8号
邮编:617000
电话:0812-3327155
派出所所长:谢强
四川攀枝花市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市棉纱湾看守所的大法弟子
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市棉纱湾看守所的攀枝花市大法弟子有:
1.罗晓星(被诬判八年并处罚金五万)、罗巧俐(被诬判五年并处罚金三万)、罗巧萍(被诬判四年并处罚金二万)。
2.陈祥云、刘秀珍、聂荣芹三人都被诬判四年,并处罚金。
这六位大法弟子都已向市中级法院上诉,攀枝花市中级法院刑庭庭长曹禹,办公室电话:0812-3336743。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法院的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邮编:617000。
3.燕宝萍、彭成普(七十多岁)两位大法弟子于2020年12月8日被非法开庭。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蓥峰路社区及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杨群及家人
2020年10月末,什邡市蓥峰路社区主任曾维彬、工作人员邓勇和派出所2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杨群(音)(女,65岁)家中骚扰,要杨群在所谓的“三书”上面签字。杨群正念抵制了他们的要求,制止了他们拍照的行为,告诉他们自己在大法中受益,自己修炼真善忍没有错,师父教会我们在矛盾中都要首先向内找自己的不足。这些邪恶人员在杨群处没有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最后竟然在杨群的不修炼的家人身上打主意,杨群家人虽然身体不太好,但是头脑很清醒,也没有受到邪恶人员的欺骗和蛊惑。
这些邪恶人员不止一次的骚扰威胁,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信息更新
12月19日6点左右,丹棱县公安局统一行动绑架、抄家。苏志军、张玉兰、苟新华、兰上清(音)、汪、宋等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苏志军当日晚上回家,其他人情况不详。被抢走大法书籍、播放器、电脑等私人物品。
此次绑架是在长期跟踪、照像后统一行动。王琴本人不在家,不明真相人员私自开门抄家,屋内一声狼藉,甚至骚扰有联系的朋友。此次绑架人员全部着便装。
丹棱县公安局 2837202837 2837202003
丹棱县派出所 2837202643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北街57号 邮政编码 620200
曝光成都市中院对法轮功学员上诉案“维持冤判”的责任人
对四川省成都地区法轮功学员上诉到成都市中院的案子,是由成都市中院的刑事庭(包括刑事一庭和刑事二庭)受理和裁决。从迫害之初至今,基本上是一律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二零二零年七月,青年法轮功学员钟华和冉文芳,被成都金牛区法院冤判,钟华两年半,罚金一万,冉文芳两年,罚金六千元。她们上诉到中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成都市中院法院对她们维持冤判。审判长:苟峰,审判员:邓学财、伍分玉。伍分玉13980407048,男;副庭长 –苟峰13688366356 男; 邓学财 028–82915655 男;
2.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新都区的黄香玲被新都区法院诬判2年、上诉到成都市中院;2020年黄香玲被成都中院裁定“维持原(冤)判”, 裁定书编号:(2020)川01刑终379号 ,审判长:李万洪 ,审判员:江建 ,审判员:傅超 书记员:陈若诗 。成都市看守所刑满释放告知书宣告警察:邓霞 。江建在10年前的2010年时是个书记员,至今,仍然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黄香玲如今已经期满出狱回家。
与黄香玲同期上诉到成都市中院的还有锦江区的李之婕(被诬判4年6个月),彭州市的张富珍(被诬判3年)等法轮功学员。后来,都被成都市中院维持冤判。
目前,又有法轮功学员王国华上诉的成都市中院,等待中院的公正裁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在刑事一庭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王国华视频庭审,枉判王国华三年。《判决书》(2020)川0114刑初522号,审判长:付华,审判员:张琳(女),王洁(女),书记员:骆才华(女)。公诉人:李晓峰(女,副检察长)。王国华依法上诉到成都市中院已经二个月,等待中院的公正裁决。
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不是在执法而是在违法犯罪,制造新的冤案。
希望成都市中院的相关人员引以为戒,别充当中共的炮灰,对中共迫害政策不予配合、不予执行。未作恶者,请洁身自好、切勿作恶;已作恶者,请改邪归正、将功赎罪,改变过去“维持原(冤)判”的违法裁定,撤销一审原判,无罪释放王国华。
钟华和冉文芳冤案的二审法官:
审判长(副庭长):苟峰13688366356,审判员:邓学财、男028—82915655,伍分玉、男13980407048;
黄香玲冤案的二审法官:
成都中院裁定书编号:(2020)川01刑终379号
审判长:李万洪13982754679, 女;
审判员:江建13980421543, 男。
审判员:傅超13980019624, 男;
书记员:陈若诗
成都市中级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邮编:610036
1、院长:郭彦 18728487602 男、1964年11月23生、四川通江人。
2、副院长:周磊(分管刑事法庭)13908202333, 男,1970年4月9日生;
1)龚成15800000000? , 男,1969年12月1日生;
2)杨咏梅 13982191047, 女,1968年4月25日生;
3)蒋敏13628000590, 女,1971年3月21日生;
4)徐东琪 13808085635 男、1975年7月11日生。
刑事法庭(负责法轮功上诉案的二审)
一.刑事法庭一庭:
庭长–邓夏18010509400 男;
副庭长 — 秦波13982288908 男;
副庭长 –苟峰13688366356 男。
审判员有:林乔13699066909, 男;
周大军13688175696, 男;
江建13980421543, 男;
庄意义18010509128, 男;
戈金辉13438975631, 男;
徐贵勇(1974年生)13551885266, 男;
邓学财 男;李宗敏18980445927, 女;
陈曦18010509339 女;
欧阳楠15982029978, 女;
何蓉13281803299, 女;
王引15608221963, 女;
刘英15928511064, 女;
王晓燕 女。
二.刑事法庭二庭:
庭长–张燕13668181068 女;
副庭长–伍晓峰 13808206362 男。
审判员有:徐飏 女;
李万洪13982754679, 女;
杨中良 男;
杨承庚18181993066, 男;
傅超13980019624, 男;
李永辉13648061717 男;
程哲渊18010509107, 男;
查理18010509380, 男;
陈娜13880994850 女;
李抒璟13980685139 女;
聂婷婷18628245715, 女;
曹余曦18349259889, 男;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威逼胁迫刘昌秀家人
2020年12月17日晚上9点多,刘昌秀的小儿子回家,后面一起来的人突然窜出来,闯入家门,直奔卧室。此人身着便装,谎称是小儿子的兄弟,来看老人家(刘昌秀)。当时,刘昌秀立刻就反应过来,小儿子只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根本没听说过眼前这个人。
刘昌秀正色问闯入者:“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上班?”对方完全不回答任何问题,打断刘昌秀的问话,说:“天眼(邪恶的摄像头,监视系统)看见你了,在疫情期间,你发过资料。没逮捕你,是因为你岁数大了,只要‘签字’,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不签的话,就要送到大西北、送到新疆集中营。那里天寒地冻,滴水成冰。还要停发退休工资、医保。还要影响儿女工作,子孙读书都会受到影响。只要你签了,以后就再也不来找你了。”
刘昌秀再次问道:“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上班?”最后他回答姓吴,是街道的(后来证实此人是铜元局街道综治办主任吴俊平)。刘昌秀说:“我不会签字的。”吴俊平看威逼无效,只能走了。
12月18日,又有2个青年男女,在刘昌秀家门口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