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法轮功学员陈玉花、贺爱花、张凤英、任庆华被非法判刑
2018年10月20日、21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玉花、姚玉玲、贺爱花、张凤英、任庆华及学员家属贺爱花的丈夫、任庆华的丈夫老陈。
2019年9月29日,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
陈玉花,66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贺爱花,59岁,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张凤英,76岁,被非法判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任庆华,79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因姚玉玲走脱,被法院“中止审理”并被非法“上网追逃”,张凤英、任庆华因身体不能自理,被法院取保候审。
迎泽区法院将当时绑架的任庆华的丈夫老陈、贺爱花的丈夫,以及陈玉花的丈夫作为此案的“证人证言”加以迫害,而任庆华的丈夫老陈被迫害的重病,不久便离世了。
太原市迎泽区法院 审判长:贺林海
陪审员:马海雯 张荣
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 公诉人:任欣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