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法轮功学员屈小荣遭社区人员骚扰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至二十三日,汉中市宁强县钟鼓楼社区工作人员郑姓主任(其中一女士姓张)共五人,两次到法轮功学员屈小荣家骚扰,威逼其放弃修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给屈小荣一家人拍照,说屈小荣的人身自由受限,电话被监控,她干什么都能知道。宁强县社区工作人员的上门骚扰,侵犯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影响了一家人正常的家庭生活。
屈小荣曾在二零零八年被宁强县六一零劫持到南郑在大河坎华燕仪表厂办的洗脑班,遭受非法拘禁四十多天,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其放弃信仰。而后,宁强县政法委伙同六一零依然不放过她,找家人进行骚扰、恐吓,屈小荣被迫无奈,流离失所近三年,给本人和家庭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屈小荣自炼法轮功后,多病的身体健康了,心性也变得豁达,为人善良,孝敬老人,受到家人的称赞。家人置身于这场迫害,更是见证了是非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