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资料馆】
唐山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多,曹进兴的家属得到冀东监狱通知,称曹进兴死于“心脏骤停”。六月二日上午,曹进兴的家人赶到冀东监狱,狱方让家属看了一些曹进兴在狱中的资料,但不许拍照和抄录。家属发现,曹进兴早在二零一八年已经在狱中被诊出重症(病名不详),但资料中,没有显示曹进兴得到了相应治疗,且从未通知家属。
同时,家属还了解到,曹进兴在狱中一直被强迫参加劳动。此次,狱方坚持说曹进兴属于“正常死亡”,可以考虑适当给家属一些经济补偿。
曹进兴,今年六十九岁,河北省唐山市农机局退休职工。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中共的“敲门行动”(即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企图逼迫他们放弃信仰法轮功)中,曹进兴被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过程中,曹进兴被摔伤,缝了几针。警察对他家非法抄家,持续了三个小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抢劫。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曹进兴被非法批捕,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曹进兴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背生了很多皮疹。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曹进兴被一审非法庭审,辩护律师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张立群(音),公诉人是路北区检察院黄威(音),曹进兴被一审枉判七年,之后,他上诉至唐山市中级法院。
曹进兴上诉后,唐山市检察院曾派人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见过他。按照检察院的说法,上诉后,只要检察院去见他,就应该开庭。可实际情况是,不但没开庭,而且没给律师和家人任何信息,就将曹进兴关进了冀东监狱,并一直未让家属接见。
中院了结此案的法官李卓说:“我们内部审了一下。”就是根本没有走二审的法律程序。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中院二审未开庭,亦未通知律师和家人,曹进兴被非法关押到河北冀东监狱。
曹进兴,被唐山第一看守所关押迫害近年一年半,又被唐山路北区公检法人员枉法判刑七年,冀东监狱官员如何说出“正常死亡”之词?何况,七旬老人曹进兴在在冀东监狱中一直被强迫参加劳动,而他遭到的其它迫害事实,由于监狱的封锁和掩盖,目前无法证实。
冀东监狱,即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五监狱,二十多年来,参与非法关押、“转化”洗脑、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明慧网报道了《录像:曝光河北省唐山冀东监狱的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2/189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