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3日】
主管迫害法轮功 吉林省梅河口市市长张洪仁车祸死亡
吉林省梅河口市市长张洪仁,任梅河口市市委副书记时,主管迫害法轮功,在通化地区他也是主要负责人之一。在这期间,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劳教、拘留、罚款、流离失所,有多少家庭遭到不幸,妻离子散,失去工作,造成了生活的困难。善恶到头终有报,2003年秋天,张洪仁车祸人亡,老百姓都说迫害大法遭报了,同车妻女无恙。
吉林省梅河口市恶警吕兆禄、齐惠芳贪赃枉法
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原公安分局局长吕兆禄,99年7.20以来,多次抓捕大法弟子,送去拘留、劳教、并罚款。99年12月中旬,很多大法弟子一起去梅河口市公安局反映为什么不让法轮功学员上访,以及恶警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的情况。在市局的指使下,山城镇公安局、镇政府从市局抓回26人,关押在镇政府,不让回家,实施精神迫害,并罚款500-1000元。
2000年1月末,吕兆禄骗三名大法学员去分局,说了解情况,结果大法弟子到了公安局就被抓了起来,送去劳教了。
时隔一个月以后,吕兆禄因办案受贿,被送进了拘留所。
吉林省梅河口市公安局政保科长齐惠芳,抓捕大法弟子非常卖力。99年12月中旬,全梅河口市多个乡镇的法轮功学员,去梅河口市公安局反映恶警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当时抓起来100多人,有拘留的,有劳教的。他充当邪恶的帮凶,后因贪赃枉法也被撤了职,官也没做长,现今在家养病。
吉林省梅河口市铁北206拘留所,张科长,40多岁。对所里劫持的大法学员,张嘴就骂,举手就打。有一次拿四棱木棒,照一大法学员脸部打去,当时满嘴流血,脸就肿起来了。此人现在也被撤官罢职了。可见迫害大法者多为贪污腐败之徒。
吉林省梅河口市更多恶报事例
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民警王青龙(现已调离),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他就包片东放街,见这一带电线杆上有“法轮大法好”的标语他就揭。2002年夏,有大法学员看见他,右手大拇指肿了很粗,包起来了,问他手怎么啦,是不是揭大法传单揭的,他说能那么灵吗?大法学员告诉他,迫害大法要遭恶报的,善待大法得福报,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揭大法传单了。
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东放街,原委主任江杰、刘福荣。2001年–2002年期间经常揭大法传单,大法学员天天贴,她们天天揭。2002年末,两人双双被解职回家,再也不揭了。
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安乐村,2003年夏,在铁道口的桩子上都贴着“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好多干活的村民都围着。其中有一个年轻人,叫于金,上去把标语全揭掉了,回家过不几天就让车给撞了,把腿撞坏了。疼了很长时间,也不敢下地。
恶人遭恶报的故事:
2002年的十月,一天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梅河二井老工区做真相,挨家挨户送救度世人的传单。不料被住在当地的一名临时在分局帮忙的人发现传单,就赶紧骑摩托车撵,结果没撵上,自己从摩托车上摔下来,把手摔了一个大口子,去附近诊所包扎。医生问他这是怎么弄的,他说,抓法轮功没抓着,自己摔的。这就叫恶有恶报。他想抓住法轮功,得点奖金,长点工资,讨好上级,没想到把自己摔坏了。这个人叫李民(原在分局帮忙,现在是民兵)。
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城南乡(现已合并为海龙镇)原派出所所长金文,99年7.20,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金文带领干警,抓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把他们送去拘留、关押,去大法弟子家中搜书、搜资料。伙同乡政府干部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罚款(1千元–4千元)。大概2000年下半年,此人因与黑社会倒卖黑车,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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