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西昌市被非法开庭的7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应当无罪释放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被非法关押在西昌市小庙乡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徐绍琼被家人取保回家。据悉,法院告知家属,将在十月一日假期后对七人的案子进行宣判。
迄今,被非法庭审的七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的情况如下:罗明春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周显(先)蓉和余洪(红)英被非法关押在州看守所,其余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取保在家里(徐绍琼、黄彪、赵军、老潘)。
事件回放: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到八月十二日,西昌市国安伙同西城、外南、新村等派出所和西昌市公安局特警先后绑架、骚扰了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西昌市国安大队把七月以来绑架后非法关押的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作为一个“案子”起诉到了西昌市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过年前,市检察院在两次把案子打回国安补充侦查后,未按法定程序,避开当事人和律师,非法把案子起诉到西昌市法院。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四川西昌市法院对七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黄彪、赵军、罗明春、老潘(未炼功)、徐绍琼、周先(显)蓉、余洪英进行非法审判。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现在国际社会对迫害人权者、主要是对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声讨,已经使迫害者走向穷途末路!请法院人员及政法委人员能够清醒,认清时局,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别再被中共恶党利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直接参与人员:
1、西昌市法院电话:0834-3222545 邮政编码:615000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建昌东路186号
刑一庭 联系电话 3222013 庭长:沙开翔(本案审判长)手机 15378508189
法官:何志宏(本案经办人)、江涛(本案经办人)3225568
2、西昌市检察院:
邮政编码:615000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什字街42号
侦查监督科
科室负责人:岳楠 (检委会委员)(负责逮捕)
联系电话:6999670
四川南充市营山县大法弟子叶三妹被新疆国安绑架
请成都和南充地区所有和营山同修叶三妹还在联系的,还有和叶三妹长期用微信联系的同修赶紧把微信删除和卸载。此同修很不重视手机安全,用手机微信上经常与同修和同修不修炼的家人说一些不理智的话题。叶有半个月左右在新疆出事了,新疆国安通知南充市营山县国安抄了她的家,并抢走了她的私人物品:打印机一台、音箱和所有的大法书等等。并把不修炼的父亲、母亲连审代关的关押了好几天,现在具体情况不详、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