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法弟子刘紫璇、叶琳琳将于10月13日被非法开庭
4月29日,河北省沧州法轮功学员刘紫璇、山东省济南法轮功学员叶琳琳被构陷的案卷,被海淀区检察院起诉至海淀区法院,2019年8月7日深夜,海淀区西三旗派出所警察对刘紫璇、叶琳琳、江珊、王旭辉等人的住处非法查抄。
9月,江珊、王旭辉被释放;9月12日,刘紫璇、叶琳琳被非法批捕。案件经检察院两次退回、三次延期后,被非法起诉。
近期法院通知,于10月13日对刘紫璇、叶琳琳非法开庭。
相关责任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海淀区检察院、海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