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太仓市徐雅芬、沈蕴兰被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江苏苏州市太仓市法轮功学员徐雅芬(徐亚芬)、沈蕴兰(沈英兰)女士收到张家港市法院电话通知,要求4月8日到张家港市法院去拿苏州市中院法院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落款为:审判长,辛以春。审判员,吴继华。审判员,徐莉娜。法官助理,马瑞林。书记员,戴翼。日期,2020年1月14日。
另外,有关这2位学员的明慧网统计中,参与迫害的是张家港市检察院,不是太仓市检察院。
时间: 2020-05-23 标签:
江苏苏州市太仓市法轮功学员徐雅芬(徐亚芬)、沈蕴兰(沈英兰)女士收到张家港市法院电话通知,要求4月8日到张家港市法院去拿苏州市中院法院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落款为:审判长,辛以春。审判员,吴继华。审判员,徐莉娜。法官助理,马瑞林。书记员,戴翼。日期,2020年1月14日。
另外,有关这2位学员的明慧网统计中,参与迫害的是张家港市检察院,不是太仓市检察院。